法律是台湾全体人民的生活公约
如果有人触法
我们会交由法官仲裁
但是却没有一个机制审核法官的判决是否有误
就算台湾人民一面倒认为该判决有所纰漏
不仅不能让它再上诉
该名法官甚至不用负担任何责任
以释宪为例
你今天法条该怎么定夺如何解释
不是全体人民公投决定(人民公投过的议题还都只有“参考”的用途)
而是几名号称“专业”的大法官
群聚在小房间内开会讨论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再昭告全天下说法律应该这样这样解释
然后你我不服从要嘛犯法被抓要嘛滚出这个国家
此类权力堪比古代皇帝
而皇帝向来被视为天之骄子
也就是神的化身
而法官
是神吗?
有个形容词+名词叫作恐龙法官
会有这样的词汇出现
应该不难判断法官是不是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