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20-08-13 11:55:59※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哀~到底是我看不懂法院判决书还是吴说谎?
: 真是让人费解阿!!如果真如吴所说是因为制度不明则判决内容应该是导往
: 缴交格式不对或是单据缺少导致程序上给钱却无核销部分,但是我看起来
: 判决书比较像是"请人当人头领取助理费用"?因为怕我个人有所误解,所以
你自己贴的文章都写得很清楚了 不过你似乎没看完...或看不懂
: https://reurl.cc/pyDDkb
“依本件卷内资料所示,高雄市议会于发放助理费时,确无明确告知各议员得支领之助理
资格及数额,反直接将助理费用汇入议员之帐户内,各议员在未有明确规范之指导下,将
上开费用依各自之需求聘任助理,并发放薪资。却于隔年收受议会通知要求提供 6 名助
理之名单,且总额不得超过 24 万元,在无奈情况下,只能配合作业,确实等同置各议员
实际须求及处理情形于不顾,且显非议会已明确告知助理费发放标准,因此本件各议员所
犯情节尚非重大
简单说议会先把钱汇给大家,直接发了最高额24万
隔年才说,去年发了24万 所以你们要给我6个人名单
因为一个人最高4万喔
有人给助理超过四万的 不就只好找人头报了
不难理解吧?
: 贴出来请大家指导指导我一下!至于最后导致判两个月得易科罚金?这我是没找到
: 判决书,也可以请板友告诉我让我参考参考~
改判2个月的懒得找
你PO的文里面有写
全部的人都因犯行不重大可易科罚金
十几个月的也是..所以这点其实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