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angdapang (蒋大胖)》之铭言:
: 这位议员身为党公职人员,竟然没读懂党的规章
: 《时代力量纪律裁决规章》第二条
: 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反党之纪律:
: 一、加入其他政党。
: 二、犯相关刑事犯罪经起诉者。
: 三、渎职行为。
: 四、违纪参选或助选。
: 五、故意为不实检举,致他人名誉受损。
: 六、泄漏本党重大机密。
: 七、违反本党成立宗旨或党章。
: 八、违反本党政策或决议。
: 九、损害党之声誉,其情节重大者。
: 十、妨碍党内选举之公正性,其情节重大者。
: 注:
: 1.这个第二款的另有特别规定(犯哪些类刑事罪名)在该裁决规章第四条
: 2.这个第二款的停权处份与申诉订在该裁决规章第十二条
: 3.徐老师不能用第九款处理,规定在第十九条第四款(另参第四条第一款)
: 请问议座,徐老师被指控犯相关刑事犯罪,是业经“起诉”了吗?
: 既然没有起诉,为何这么急着发起停权,还要送纪委议处,显不符合贵党规章所定程序吧?
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
因为没人在意也没人想去管你家是怎么规定的
总之就是要看你处理的结果
既然苹果已经有新闻说徐永明涉嫌收了200万
当然那只是新闻一切都还没确定
我猜也不会太久
早上起床前应该会有个初步的结果
所以我个人先立个标准
什么起诉不起诉甚至要到一审判决或判决确定的那给蓝绿耍嘴皮就好
我认为基本上只要被检察官声请羁押或交保候传
大致上就是逃不掉了
那时力就应该直接把徐永明砍了
砍的愈快愈好
决策委员刚好也直接改选
如果徐永明没有被声请羁押或交保
而只是被列为被告
那起码要先停权、拉下党主席
起诉后就砍掉
大致上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