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tZu (良牙)》之铭言:
: 之前立法院票选正副院长的时候,
: 时代力量的委员邱显智,有提到欧洲有些国家,国会副议长都有好几个。
: 我们的立法院副院长只有一位。
: 这个议题,我是非常赞成立法院设立多位副议长。
看到没,刚上任立委,邱显智才刚感叹应该设立多位副议长,
我听到了,觉得是个好提议,马上跳出来赞成邱的提议。
反观你们这些柯粉假装的时粉,连推广一下都不会。
他有好提议,我马上就跳出来力挺,烂提议,马上就骂他,
这才是最好的,哪像你们这些假时粉、狂时粉,连挺都不会挺,辩护都不会护。
: 毕竟台湾是很需要国会外交的,
: 想想看,小党的如果去欧、美各国交流,
: 你用一个“立法委员”阳春委员的身份,
: 和你用一个“国会副议长”的身份,当然以副议长的身份会更佳。
: 因为外国人不熟悉这个委员在党内的地位是大还是小,
: 但是如果小党有个“国会副议长”那他就知道这人在党内算重量级。
: 而有设立多位副议长的国会,多半也会排名次,
: 比如说“首席副议长”,“第二副议长”,“第三副议长”等等等。
: 所以现在一位副议长,等到若设立多席副院长时,就是“首席”。
: 小党多半还是只能当到第二、第三、第四,
: 所以对内是和以前一样的,不同的是对外时可以用副议长的头衔。
: 那好处这么多,为何现在无法设立多位呢?
: 也很简单:因为宪法写明了,只设立一位。要多位就要修宪了。
: 所以我是建议:若未来要修宪,记得把这个放入。
看到没?若当初没看到,现在还是可以来得及。
记得修宪的时候把这个放入。
: 立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
: 改为:“立法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
我连修宪修文都帮邱显智拟议好了。
反观红统派的时代力量智库,连拟个条文都会写错,真的有够逊。
整个时代力量智库,完全不会做事。
我看板上的时粉当中,也根本没有人帮忙拟条文的,
都不会帮委员分忧解劳,那也就算了,连帮忙辩护都不会,超逊。
: 另外顺带一提,修宪难,可以先对地方议会修法。
: 《地方制度法》也同样写明了,
: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置议长、副议长各一人;
: 改为:“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置议长一人、副议长一至三人。”
: “第一项副议长所属之党团,所属议员人数在议会中最多者,
: 该位副议长应出任首席副议长。
: 议长及首席副议长属于同一党团时,
: 与议长相同党团之其他副议长即应向议会提出辞职。”
甚至我连不用修宪的方法,都帮邱显智委员想好了,
不修宪,只修法,也可以做到的部分,
都帮邱显智想得很彻底。条文都帮他拟好了。
: 如此写法可让在野党有机会担任第二副议长、第三副议长。
: 至于要不要第四副议长、第五副议长,那就可以考虑看看了。
: 个人是觉得既然立法院有五个党团,那就设立五个副议长。
: 觉得太多的话,三个副议长那也是很妥善的。
今天我早就发过文了,发了一篇“柯文哲拆博恩的台”的文章。
结果有个柯粉装时粉的 aaaba 板友,在那边鬼扯说我不发文。
我心中是真的很不服啦。
你 aaaba 什么时候帮邱显智拟过法条了,你贴一篇来给我看啊?
如果你有在板上发文,帮邱显智拟过法条,那我向你 aaaba 道歉。
我连邱显智随口感叹的,我都认真看待,
不但发了文,还帮他找宪法依据,帮他拟好,相关的修法也弄了。
反观你这个 aaaba 只会出一张嘴,造谣说我不发文。
啊我发了文,你又不回,我今天发了“柯文哲拆博恩的台”,你又装没看到。
我以前在邱显智刚上任立委,就发文了,
你也不回,你也不讨论。
你不回文,那是你的事,但是请你这个 aaaba 不要做这种妨碍别人讨论。
你造谣说我不发文,根本就不是事实,我问你我何时不发文的,你又不回答。
真的很弱。
我文都发了,今天发了,我二月也发了文,你什么时候要来回?
你自己不回文,不回讨论文,那你就不用在那边扯一堆。
反正这种人只会一直抱怨,人家打得不合他意,他就在那边扯一堆。
人家推文时他就扯怎不发文?人家发文时他就扯怎不推文。
然后别人问他:哪有这种事?我不是早就发文了吗?
他就逃了。因为他根本不想讨论,也不想回答。就只是在那边造谣说别人不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