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让立法院这些垃圾人渣继续搞下去,台湾的交通只会越来越烂
6/10公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执法单位的“制单期限”从3个月缩短
为2个月。
这个包庇违规贱畜的修改是源自于民进党立委刘櫂豪和3Q陈柏惟的提案,这两个人渣
本来提案90天降低至7天,修法原因是怕违规者被连续开罚。
后来在交通委员会上跟官员讨价还价,最后变成2个月。
现在社会已经是守法者最不利、最吃亏,违法者、不要脸的人最吃香
违规贱畜被处罚还有立委会修法限缩执法者的武器,来让违规贱畜尽量不被处罚。
近年来立院人渣搞烂与试图搞烂道交条例包庇违规贱畜的纪录:
1.
中国党陈超明与罗淑蕾提案把检举期限从90天改为3天,最后改为7天。
2.
民进党刘櫂豪与陈柏惟提案将制单期限从90天缩短为7天,最后改为60天。
3.
民进党陈欧珀、赖品妤提案将7-1条民众检举的"举发",改为"劝导"。
目前还未定案
还是别投这些人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