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铭言:
: 如题:
: 今天下午四点,通奸除罪化释宪。
: 如果通过除罪化的话,
: 是不是有些想做的人,就可以自由自在的进行某种流动了??
: 不过听说民法还是可以告人???
: 要不要把民法也修一下,流动是很正常的事,
: 何必要赔钱呢?
民法就是侵害配偶权,但是民事诉讼原告负担成本很高,除了律师费,还得付裁判费(求
偿金额的1%),加上没有被告到庭强制力,诉讼时程会被拉很长,刑事诉讼传你不来就会
被罚。刑事诉讼排除律师费,很多自己去办不用台币100元。
所以很多原告都用刑事附代民事,还不用付裁判费,胜诉机会还比单民事高。
反对通奸罪的诉求很多是不要让公权力介入私人问题,但是你拿背信罪出来他们就闭上嘴
了,为了自己牟利而损害他人,那为什么不民事解决就好?那怎么没人提背信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