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开BMW去领纾困有感:
职业工会主动打电话来提醒我可以申请纾困
刚刚拿了一份资料来看看,文件为“自营作业者或无一定雇主之劳工生活补贴”
条件还满宽松的:
1.具中华民国国籍
2.109年3月31日已于职业工会参加劳工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于职业工会在保中
3.109年3月之投保薪资为新台币2万4千元(含)以下
4.107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总额未达综合所得税课税标准(新台币40万8千元)
5.不符合交通部、文化部等其他机关锁定性质相同之补助、补贴或津贴
大意就是说,投保在工会的自营业者,107年度所得不用缴税者,基本上就可以领了
但是扪心自问,我们自己真的是受到冲击、需要纾困者吗?如果刚好符合纾困条件,但实际生活并没有受到冲击,仍有足够的营业所得的话,我真心呼吁就别领了
把纾困金留给比我们更需要的人好吗,请不要抱着发国难财的心态
我OK,请你先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