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是否应该成立一个"精神疾病监狱"

楼主: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20-05-02 23:10:57
刚好看到有几个连结跟这议题有关,
分享一下好了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29/1462959/
【精障哀歌7】专家吁设“司法精神病院” 卫福部喊赞、法务部抗拒
2018/11/29 19:27
近10年来因罹患精神疾病犯案而被裁定监护处分的人数有1947人,其中犯下杀人重罪有
324人,台湾司法精神医学会理事、草屯疗养院主治医师黄聿斐认为,现行监护处分制度
将所有类型的受处分人全放在一般精神病院,难有治疗及降低再犯的效果,她认为应跨部
会合作设置高度戒护的“司法精神病院”,但卫福部赞成、法务部抗拒,两部毫无共识。
《刑法》第83条规定,实施监护的时间5年以下。黄聿斐表示,实务上法官裁定监护处分
时会问医师“需要多久才够?”但精神疾病是相当复杂化的病症,订期限或是期待重大精
神病会在期限内痊愈,是法律人对医疗天真的想像。
所有个案同收一处 难收治疗成效
黄聿斐解释,临床经验,思觉失调、躁郁等严重精神病症在进入医院后,可以得到较好的
治疗效果,但对于酒精、药物、反社会人格等问题引发的精神疾患,症状通常较为短暂,
在服刑之后,精神症状已经消失,心智状态可能和一般人相同,接着执行监护处分,要处
理的已不是精神疾病的治疗,而是酒药瘾及人格特质相关的处置及行为修正。
她举例,药物使用个案通常喜好新奇、冲动性强、常伴随有反社会人格特质,他们进入医
院后,易出现挑衅、攻击、欺负弱势精神病患者,对病友及工作人员都造成安全上威胁,
超出一般精神医疗院所的负担。
曾有一名受酒精影响而降低责任能力、伤害友人的个案,服刑结束后到医院继续执行监护
处分,他神智清楚、没有精神病症状,当医疗团队无法回应他的需求,就出现攻击破坏的
行为,让其他患者和医护饱受人身威胁。他显然已无继续留在医院治疗精神疾病的必要,
但对社会的危险性却依然存在。
反社会人格再犯率高 应高度戒护矫治行为
黄聿斐认为,应该有高度戒护的地方,集中处理这类没有明显精神病症状,却显然对社会
民众具有高度危险的受监护处分人,这和一般严重精神疾病的医疗有不同的治疗模式。
她指出,陈昆明杀人事件就是如此,2003年陈杀死一对姐妹花因减刑关6年出狱,另执行2
年监护处分,但却在监护5个月后就结束离开,隔年再犯下杀死妇人惨剧。黄聿斐说,当
时他的精神疾病症状没有了,虽然对社会危险性仍存在,但他在病房的行为已对其他患者
及工作人员造成威胁,院方认为他已无须继续住院治疗,却没有单位能承接其后续危险性
的处理。
因此黄聿斐认为,对于这种 具有精神病态或反社会人格违常者,已经超出医疗能处理的
范畴,不该和严重精神疾病的监护处分个案,都放在一般精神医疗机构处遇。
各国监护处分依病况分流 减少社会危害 
她举例,德国把监护处分中,如罹患思觉失调、躁郁等“严重精神病”个案,放在一般精
神病院中治疗,过去没有治疗期限,现在修正为最长10年。
而如药、酒瘾或反社会引起的精神疾病,则放在有监护设施的处所,如司法精神病院,期
限为2年,以高度戒护、监督及行为修正为主。当治疗期限届期,会再引进行为监督制度
,类似我国保护管束定期向观护人报到,确认其行为符合法律要求,才能达到安全措施。
而英国和日本的监护处分,则强调病患治疗性高不高,如果可治疗性不高时,医疗单位有
权拒绝接受个案,英国则会依受处分人的危险程度,分别送至不同程度的监控处所。
黄聿斐曾在美国接受司法精神医学训练,她在Saint Elizabeths Hospital(圣伊莉莎白医
院)研习,这家司法精神医院最有名的受监护处分人,就是因爱慕知名影星Jodi Forster(
茱蒂大众特),为引起注意,而在1981年刺杀雷根总统的John Hinckley(约翰辛克利),他
因精神疾病犯罪获判无罪,进入该司法病院至2016年出院,而雷根总统早在2004年病逝。
她指出,美国的监护处分没有期限,州立医院分一般民众病院和司法病院,最大差异是安
全戒护的严密程度跟工作人员的多寡,进入司法病院需经金属探试器,有层层的大门管控
,所有东西都上锁,必须有钥匙才能在内走动,司法病院的戒护人员比例是2比1至1比1的
程度,监护处分的意义除了治疗,同时进行行为矫正,在监护过程减少社会危害。
反社会人格再犯高 出院恐吓护理人员
最近黄聿斐与花莲玉里医院林诗韵医师合作,针对监护处分个案再犯率进行研究,证实她
临床上的看见,严重的精神病人如思觉失调患者,经监护处分后的再犯率低,但有反社会
人格特质、住院期间有违规行为者,经监护处分后再犯率还是相对高。
在医院也有实际案例,曾有反社会人格特质的个案,离开医院后打电话威胁恐吓护理人员
借钱,医护人员帮司法执行任务、同时也暴露在公众环境之下,危险性没人注意,让人无
奈。
黄聿斐认为,不该再把所有监护处分的个案收治在同一处所,应跨部会合作设置司法精神
病院,落实监护处分制度。
设司法精神病监 卫福部、法务部无共识
卫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长谌立中,赞成将再犯风险高的精神病患收治在司法精神病院
,他说,在国外都是由司法和卫福机关共同合作,因为卫福部主要负责医疗部分,戒护部
分卫福部实在无能为力,过去卫福部曾向法务部建议很多次,但法务部不愿意,现行阶段
,卫福部只能做好自己的事。
但法务部检察司长王俊力说,监护处分属于一种保安处分,而非执行徒刑,重点是治疗、
而非监禁,若由司法机关介入,恐有违反受监护人的人权保障,因此,在同时考量受监护
人亲友探视的方便性等,现行才会由各地检署与各医疗院所签约办理刑后监护。
王俊力说,若医疗院所有戒护困难,可由男性护理师、专业保全人员管理,目前法务部并
未规划所谓司法精神病院。矫正署也说,若卫福部在人力戒护上会有困难,矫正署也愿意
帮忙代训、指导戒护人员。
至于裁定监护处分的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涉及司法案件的精神病患与一般精神病患
,确实有些不同,至于前者该如何处理,可能跟执行单位法务部、医疗单位卫福部有关,
司法院不便表示意见,不过,如果国家资源足够,给这些精神病患不一样的处理,或许能
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许淑惠、赖又嘉、吴珮如、丁牧群/连线报导)
=====网友意见=====
对于是否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目前担任彰化基督教医院司法精神医学中心主任王俸钢医师
也留言提出看法,他认为让患者能够回归社区,是精神科医师最大的期待,“但是!有暴
力犯罪状况的病患(特别是合并物质滥用),真的与一般病患不同”,并指英国,“在近
年开设了很多司法精神病院,但一般的精神病院反而可以缩减的原因之一”、“建议法务
部不是在那边说“这个法条没有这个机制”就打算做甩手掌柜”,应该“联合各专业,开
始展开跨领域修法修法,导入最先进的司法精神医疗的概念,才是进步国家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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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00:00
更新时间: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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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灯泡之后,其实很多人都有在想这方面的议题;
这篇报导是 2018.11.29
感觉就是三个字:卡住了
然后来看今年相关的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01/5FMP2ZXC7LQSQ5JT4UQWGTDP2U/
【杀警判无罪】全台关押2000精障犯 司法精神病院仍纸上谈兵
目前全国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监护处分与强制治疗的受处分人则近300人,行政
院在2018年抛出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构想,但2年来,法务部与卫生福利部始终欠缺
共识,症结在于法务部希望采用中小型综合医院模式,由医疗专业统筹管理、法务部协助
规划安全戒护,卫福部则倾向挑选监狱设置,由法务部全权主管,医护人员仅进驻提供医
疗服务,双方歧见原地踏步,筹设进度等于零。
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构想,起因于国内不断发生精神病患涉犯杀人重案、但因病不能
判处死刑,后续治疗与辅导越来越受重视,以防范被告一旦重返社会再发生危害的风险,
甚至有人希望“司法精神病院”能够“超前部署”,将可能犯案的精神病患全都纳入。
法务部由检察司主管“司法精神病院”筹设业务,承办业务的主任检察官邓巧羚表示,目
前仅规划“司法精神病院”收治罹患急性严重精神疾病的受刑人,以及服刑期满接受监护
处分、强制治疗这2种保安处分的受处分人,不包含因案被羁押的被告,更不包含获判无
罪或根本还没犯罪的精神病患,嘉义杀警获判无罪的郑姓男子尚未判决定谳,还不能立刻
执行监护处分,也不符合“司法精神病院”规划的收治资格。
邓巧羚说,目前全国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平时由监所与医院签约、医护人员定期
到监所门诊给药,急重症才安排住院或到病监,监护处分与强制治疗受处分人各为200多
人与约60人,由执行检察官指定到卫福部公告的精神医疗机构执行,“司法精神医院”就
是要化零为整、集中资源。
不过光是要在医院里采用监所化的戒护管理,还是在监狱里提供精神医疗服务,法务部与
卫福部的想法南辕北辙。邓巧羚说,医院应以医疗为主而非变相监禁,尤其保安处分是让
受处分人回归社会的缓冲与衔接、不是刑罚,不能在监狱里执行,否则会有侵害人权之虞

所以法务部希望用500床以下的中小型综合医院模式,无论是新盖、选用闲置医院或在大
型医院里设置专区,并交给卫福部按照医疗专业统筹管理,法务部协助规划戒护安全所需
的空间、动线,还可提供戒护安全所需的人力,毕竟会送来“司法精神病院”的人,本质
就是病人。
可是2个部会的歧见在政务委员林万亿召集会议协商后,仍没化解。邓巧羚说,今年1月与
3月各开过一次会,没有进展,又碰上武汉肺炎防疫期间,“司法精神病院”的优先级
变得相对次要。
邓巧羚表示,预防精神病患自伤与伤人,司法手段只是一时性,因为服刑会期满、保安处
分也会期满,司法届时不能再限制当事人的自由,须靠《精神卫生法》立刻接手让当事人
持续治疗,且更提前一步,在精神病患犯案前就及时送医,否则等到被送进“司法精神病
院”,代表已有无辜者遭受伤害、甚至丧生。(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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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10:33
更新时间 19:02
https://www.facebook.com/chlee11/posts/10221374956980062
李俊宏﹝脸书﹞
(1)现行医院戒护的问题在于台湾的精神医疗体系是因应一般民众健保就医设计的,你
放在一般医院戒护,如果是你本人或家属要住进这家医院,或是正在住院中,会不会有不
同的考量。为了收治这样的患者,结果造成其他患者治疗中断,不是我们所乐见。
(2)本质是病人没错,但是病人不代表免刑后不需要“矫治”“教化”,你放到医院来
,总得整合矫正人力与资源进来吧。先前讨论卡关除了谁主责以外,法务部的戒护是叫医
院请保全(现在性侵害刑后强制治疗请民间保全,很扯吧),不是专属预算负担专业的戒
护人力、甚至安排法警。那谁要做?
(3)这个建议,打从小灯泡案,精神医学界就有先进提出来了,不是没有人愿意承担这
个责任,规划也提出了,平面图还找给你了,高规格戒护人力、治疗人力比照加护病房、
合并内外科治疗与影像医学设备、人力投注优于市场行情、健保以外要有专属预算、法务
部要共同主责将检察、观护、戒护、矫正等纳入团队,上前线打仗,你连物资设备都不准
备,连共同作战都不要,谁能接受。
你如果不像防疫物资、防疫津贴一样的规格,谁能安心。要不要问问现在进行这些高风险
治疗的精神医疗从业人员这几十年来有没有领到半毛危险津贴,连要额外保险都没有预算

(4)讲精神卫生法,社区强制治疗当时的设计是警消医护社来进行(非强制送医),结
果除了医护其他都抽腿了,医护人员并不是国家法规里面可以正当使用暴力的职业别,其
他部会没来帮忙,我们能在病患家中强制什么,最好支援警力可以随请随有,警政单位要
有CIT训练,要陪同治疗也讲了,警政署就是不理,结果你现在在那边悲愤,这十几年来
不知道多少人,说过多少次了,甩锅的是不是也天地不容。
我们本来拥有全东亚最优质的精神卫生法,部分条文却形同虚设,我还没讲到保护人制度
里面的公设保护人根本没有专人专款,根本没办法跟医疗讨论后续治疗计画哩。
至于目前的强制治疗预算多少,还是监护一天七百块含住含治疗,我就不讲了,可以预期
的是接下来继续甩锅两年,到小英总统卸任为止啦。
#一样转贴自便
==
看了这些,
再看到苏贞昌说:
“杀警案无罪感到错愕失望”
觉得很好笑 ..
阿现在就是一个精神病杀了一个警察,
然后法条,精神病杀人不判死甚至不罚摆在那边;
结果预防精神病发病伤人的预防性措施,
预防警察执勤时遭受精神病伤人的训练装备跟措施,
甚至亡羊补牢的一个精神病伤人后后续的处置照护,
什么都没有。
行政院长的表现基本上像是蒙上眼睛假装这件事没发生,
然后把医师跟法官拿出来祭旗 ..
厉害了,只会甩锅的行政院长 = =
※ 引述《McCain (长发马尾控)》之铭言:
: 经过前几天有个思觉失调的犯人被判无罪后
: 各界都有反弹的声音 也有人提议要成立专门关这类犯人的医院或监狱
: 个人认为这样的机构是必要的 否则如果类似的判例再出现
: 未来会不会有人为了规避刑责 故意去弄个精神病患的证明
: 然后再去杀害他想杀的人呢?
: 以这个杀警案的犯人为例 就算他真的无罪
: 但如果让他回到正常社会去趴趴走 是不是会成为一颗不定时的炸弹?
: 所以最好的做法 就是把这类思觉失调 或其他精神病患的犯案者
: 集中关到某个地方 让他们与世隔绝
: 以前看过韩剧 精神病院也有那种可以隔离特殊病患的房间
: 有个防止患者逃出的铁门 不晓得台湾是否也有这类的设施?
: 如果是有攻击他人危险性的病患 至少应该要关在这类的房间才是
作者: kuninaka   2020-05-02 23:13:00
苏贞昌会这样不是很意外 别要求他了XD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顾钱多离家近)   2020-05-02 23:14:00
精神病院 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监狱
楼主: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20-05-02 23:15:00
是监狱然后勒?一个精神病杀人除非你把不罚这个天条拿掉实行死刑,你也是要有个地方来放这个精神病吧?
作者: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0-05-02 23:18:00
这个东西司法院跟法务部一直推来推去 就算真的送到立法院审议 也一定被埋掉
作者: rootpresent (本礼)   2020-05-02 23:25:00
专门关司法官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20-05-02 23:27:00
要等精神病患闹出更大的事 政府才会有决心
作者: Doralice   2020-05-03 09:28:00
就法律人摆烂啊, 两党政治高层一堆法律的只想把责任外推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20-05-03 10:09:00
苏贞昌还是那个苏贞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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