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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改判 法律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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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00:09 联合报 / 吴一忠/荣民(嘉县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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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学运六年了,昨天高院宣判十七人有罪,魏扬等六人从无罪改判有罪,引发正反两
面的争议。
二○一四年太阳花学运,学生强占行政院;二○一七年台北地院审结,以抗议行为符合“
公民不服从”七要件,主要人物廿二人全部无罪,这结果令人失望,却也不意外。
行政院前院长林全在二○一六年五二○就职首日,对太阳花学运一二六名被告撤回告诉;
林全认为是政治事件,而非法律事件,应在“多一点和谐、少一点冲突的原则下”尽量从
宽处理,等于为台北地院的判决埋下了伏笔。
太阳花学运学生占尽优势,且看打警察、占领立院、拆立院招牌、破坏公物、吃别人蛋糕
和太阳饼都判无罪。二○一九年台北地院还判部分警察执法过当,判北市警局应赔一一一
万元,莫怪他们敢大放厥辞,认为所有参与人也应该无罪。
这次高院从无罪改判有罪,个人非常佩服法官的决断;若是煽惑鼓动甚至带队冲进公署,
破坏公物、打警察无罪,等于鼓励公然违法,后遗症不容小觑。若他人也可以行使公民不
服从及抵抗权,并暴力冲撞、占领政府机关,台湾或将永无宁日。
4.附注、心得、想法︰
感谢司法还给奉公守法的市井小民一个公道
学匪们可怜哪 不想吃牢饭就去找林九万拦轿申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