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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必成/台北报导
三年前世界大学运动会闭幕典礼时,FETN蛮番岛屿社成员陈俞璋,带有“TAIWAN”
字样的旗帜进场,遭特勤人员取走并抬离现场,陈男为此请求国赔。一审判国安局应赔偿
陈男十万五百元,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二十一日改判全案免赔确定。
台北市政府于民国一0六年举行第二十九届世界大学运动会,八月三十日进行闭幕典礼
时,陈男手持“TAIWAN”字样的旗帜进场,遭到国安局特勤人员取下旗帜,强制送至警分
局。
陈男认为,他的旗帜遭特勤人员取走,过程中手部也受伤,国安局无视宪法言论表达自
由,侵害他的财产权与身体健康权,对国安局等提出国家赔偿。
一审台北地院指出,陈男手举“TAIWAN”布条属言论自由范畴,超越政治或意识型态,
判决国安局败诉,应赔偿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共十万五百元。
高院审理表示,案发时正值副总统莅临,陈男等民众挥舞大幅旗帜的行为,及现场观众
对立叫嚣的情形,严重影响维安,已构成危害及滋扰情事,恐发生无法预料危害之虞。
高院认为,特勤人员经劝导陈男等人放下及收妥旗帜无效,评估必须即时取下大幅旗帜
等,才足以排除维安障碍及预防危害,手段符合比例原则,属于特种勤务条例所规范的合
法且必要的措施及管制,不具违法性。
高院认为,陈男与人员发生争执、碰撞时,特勤人员为避免冲突扩大,强制将陈男带离
现场送至警察分局,也符合规定,难认国安局构成国家赔偿责任,昨日驳回陈男求偿,全
案确定。
4.附注、心得、想法︰
总统府辖下的国安局还上诉阿
XDDD
结果这件事变成全都是独派团体来闹场的
XXX:黑衣人都是北市府派的
独派团体这阵子完全被放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