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邱显智FB-累鼠宝宝了

楼主: pujipuji (噗叽)   2020-04-16 22:44:54
※ 引述《wupaul (保母义勇军)》之铭言:
: 2.转录来源︰ 邱显智FB
: 努力了一天,还是有收获的。在司法法制委员会协调一个早上后,终于让时力版的陪审法
: 草案,在司法院的国民参审版本审查后,也可以在委员会排审了。虽然与我要求的并案审
: 查仍有落差,但也让这个很多人努力过的草案,能够在委员会获得讨论的机会。
陪审制、参审制 排进去一起审很合理
不过一般在比较这两个制度时,都只有提到执行面的比较
(陪审团 v. 国民法官)
较少提到这两个制度对于作成判决的影响
若改成陪审制,对于台湾现行制度最大的差别
就是陪审制之下的判决不会有判决理由
陪审制的有罪/无罪,是由陪审团决议的
在陪审团讨论的过程中,法官不能在场
因此当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时候,只能论及量刑依据
没有办法说明判决理由(采信哪些证据,基于哪些理由,有罪无罪)
而法官在判决中不具体说明判决理由
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有违宪之虞
比方说现在的司法院长许宗力就持这个见解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77782
这层考量可能是司法院为何明显偏向参审制,而非陪审制的原因之一
另外,欧盟人权法院也有判过比利时的陪审制(TAXQUET v. BELGIUM案)
因为没有提出定罪理由,违反人权公约
https://tinyurl.com/yapzdbc4
若台湾的司法改革要采行陪审制,那就可能必须要接受这种不同的判决形式
即判决结果,不会附上具体的有罪/无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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