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羁押31年现已60岁”民团要求蔡英文立即

楼主: wupaul (22222)   2020-04-15 12:43:06
※ 引述《yuxds (与人为善)》之铭言:
: 1.新闻网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5/1691968.htm
稍微查了一下,为什么那么久还没执行枪决。 果不其然,满有意思的!
https://reurl.cc/208Xqv
邱和顺案,也称陆正案,是台湾司法史上全程羁押期间最长的刑事案件(邱和顺于1988年
9月因本案遭羁押,至2011年7月底定谳),也是目前国际罕见。
此外,本案因为有残忍的刑求事实致使侦办员警被判刑确定,甚至勒赎字条之指纹与录音
带显示作案真凶另有其人却遭忽略,历审判决更将刑求所取得的自白切割拼凑作为唯一证
据,促使国际特赦组织发布声援书[1],国内多个公民团体展开救援行动、为其喊冤[2],
法律学界于2010年发表人权报告书批判刑事程序与法院判决[3],以及义务律师团长期进
行辩护。
这23年间,最高法院总共撤销二审有罪判决十一次,认为高院判决未能完全释疑,故发回
更审。因被告始终喊冤、被害人家属饱受诉讼之苦,广受社会瞩目。
2011年7月最高法院宣布更十一审[4]邱和顺死刑、林坤明、吴淑贞有期徒刑各17年、10年
判决定谳[5],但邱和顺仍坚称无辜。目前定谳待决的死刑犯当中,以无罪抗辩者,除了
邱和顺外,还有谢志宏、徐伟展等人。
媒体习惯以“陆正(被绑学童名)案”来报导“邱和顺案”。事实上邱和顺等人遭指控先
后犯下“业务员柯洪玉兰杀人案”与“国小学生陆正绑架案”两案,而法院合并审理之,
因陆正案知名度较高,故多以此称之。
本案总共有12名被告,包括邱和顺、林坤明、吴金衡(案发时均二十余岁)、吴淑贞、黄
○○(案发时二十未满)与八名少年(案发时均未满十六岁,无前科纪录)。其中仅邱和
顺、林坤明、吴淑贞三人持续上诉至更十一审;吴金衡于更十审终结前死亡,其余八名被
告于更十审前分别、先后被判8年至16年不等的刑期,当时即放弃上诉,但他们在放弃上
诉的书状中仍然坚称自己清白,是因不堪诉讼之累,且所判刑期已接近羁押期间,而法律
规定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才不得已放弃诉讼,而出狱后仍喊冤至今[6]。
法官认定邱和顺等人涉案,因本案虽然存在刑求与非自主的自白等问题,但是嫌犯对案件
的描述详细,与案件吻合。不过法官从未解释多名被告的自白为何互相矛盾且错漏百出[
来源请求]。
大家先看看,事件的原因再来批评这些人的诉求合不合理吧?
至于能不能再审,我就不清楚了,感觉只剩下特赦这条路了吧!
大家有空也可以去google郑性泽案,也满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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