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羁押31年现已60岁”民团要求蔡英文立即

楼主: kuninaka   2020-04-15 12:28:43
※ 引述《yuxds (与人为善)》之铭言:
: 1.新闻网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5/1691968.htm
: 2.新闻来源︰ettoday
: 3.新闻内容︰
: 此外,曾受冤屈、最后都获得无罪确定的几名受冤屈人,也到场声援,包含被控犯下汐止
: 吴铭汉夫妇血案的苏建和、被控犯下商人黄春树掳人勒赎撕票案的徐自强、被控犯下台中
: 丰原十三姨KTV杀人案的郑性泽,3人推由徐自强发言。徐自强说,“当无辜的人被判有罪
: ,没有人是自由人,包括在场的你我,因为我们生在民主自由的国家,无法默许台湾有向
: 邱和顺这样的不正义”所以呼吁蔡英文总统,给予邱和顺罪刑全免的特赦。
所以他是冤狱吗?
我查了一下,他还被刑求过耶
迟迟没有执行死刑应该有八卦
司改基金会的资料: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20
邱和顺是受国际关注的台湾死刑犯。不公平的审判,让他冤屈地在狱中度过了上万个日子
……
1988年,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队依秘密证人的指述,循线逮捕了邱和顺等12名被告,指控他
们共同犯下1987年11月苗栗县女保险员柯洪玉兰分尸案,以及同年12月震惊社会的新竹学
童陆正绑架案。
然而,两个案件皆查无任何证据可证明邱和顺等被告确实涉案。检方的控诉,完全是建立
在被告等人的288份自白笔录上。全案充满瑕疵,被告的自白前后矛盾,不仅柯洪玉兰的头
颅与四肢始终未被寻获,陆正迄今也依旧行踪成谜。
审理过本案的数十名法官,缺乏道德勇气作出无罪判决,也不愿承担过去的错误。随着刑
事妥诉审判法的通过与施行,被羁押了近23年的邱和顺,于2011年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死刑定谳,随时可能被执行。
即使当年的承办员警已因刑求遭监察院弹劾,且经法院判决有罪确定,甚至有警员本于良
心,愿意出面为被告作证遭受刑求的事实,但法院仍无意传唤警员,调查有利被告的证据
,重新审理此案。
刑求
前法务部部长王清峰女士,在担任监察委员时,亲自聆听了卷内尚留存一百多份笔录的警
讯录音,并于1994年9月,以“强暴胁迫”及“草率结案”为由,提案纠正负责承办的10名
警员和2名检察官。1998年,法院依妨害自由及伪证罪,判决其中4名员警有罪确定。意即
,邱和顺等人当年确实是在刑求逼迫下完成自白笔录。
然而法院在两案的审理中,却只排除了录音带中有明显刑求的部分,不得作为证据,仍将
其他被告笔录之内容当作证据。这明显违反了检方应负责举证没有刑求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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