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民团再吁废通奸罪 盼大法官写下台湾平等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20-03-31 20:35:54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UWpaWAF ]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民团再吁废通奸罪 盼大法官写下台湾平等
时间: Tue Mar 31 20:35:41 2020
※ 引述《qazsedcft (自由羊)》之铭言:
[del.]
: 见书,希望大法官决议废除早该视为违宪的通奸罪。
如果通奸罪限制中华民国宪法保护的行为自由,民进党应该先服从十诫。
: 参与声援的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律师谢孟钊认为,婚姻是自愿的两人关系,不需要透过公
: 权力介入来保障定义不清的“圆满”概念或用来修补破裂关系,她也说,如果婚姻只剩下用
: 刑法来约束忠诚,那这样的婚姻还有保障的必要性吗?她说:‘(原音)婚姻可贵是双方自主
: 、自愿进入这段关系,把时间花在另一个人身上,全心全意去关注,这种关注是不可能用刑
: 法来强迫的,通奸罪的法义不明,实际上也不可能达到婚姻目的甚至是有害的,应该是违宪
: 的。’
宪法保护的行为自由:
禁止医师护理师出国时,否认法义不明,
不服从十诫时,又认为法义不明。
: 妇女新知董事长庄乔汝。(萧照平摄)
: https://i.imgur.com/1qydiNT.jpg
: 妇女新知董事长庄乔汝则认为,尽管刑法上有通奸罪,但所谓的“通奸”问题从未消失,甚
: 至带来更多家庭的负面效果,且试想一旦亲密证据在法庭公开展示,原本可以好好处理问题
: 的情份也会连带压垮。她说:‘(原音)通奸罪的存在,一来无法预防通奸行为,二来,会造
: 成更多家庭处理通奸罪时,那个撕裂会更严重。’
这段话说错了。通奸罪不是正或负这类电磁学问题。
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人民会通奸。
如果人们认为不应该公开判定通奸,应该建议修法改成不公开。
[del.]
: 庄乔汝指出,如果社会担心婚姻破裂后的权益问题,其实已经有民法、家事事件法等可以公
: 平处理,况且亚洲如韩国、日本都已经宣告废止,全球仅剩少数国情较保守的国家还有之外
: ,台湾可以说是少见的保守案例,因此,他们认为这一次大法官会议相当重要,一旦决议废
: 除将会是台湾迈向平等的重要里程碑。
十诫的其中一条法律规定:人不可以通奸。
而共产党说十诫是保守思想。
但是,共产党想废除通奸罪,与共产党的错误思想互相矛盾。
共产党反对市场经济,谎称"物化"。
我国人民,却要以价值(民法)来决定婚姻与离婚。
因此,将通奸改由民法处罚,只是把两人之间的婚姻,变成买卖交易。
共产党想废除通奸罪,后果是让人民把婚姻变成买卖。
而我国人民也相信共产党的错误思想,不承认人性本恶,想废除通奸罪。
但是,婚姻不只是两人之间的亲密生活,
婚姻是相爱的两人,向创造宇宙的神谦卑地发誓,要永远遵守的约定。
所以,不论遇到任何困难或疾病,都不会抛弃彼此,直到死亡将两人分开。
求神怜悯我们的错误,感谢神保护我们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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