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UVS-9as ]
中华民国的法律似乎是为了让有关系的人留有后门用的
党国时代的法律就是用法律作恶,并且留有后门
有关系的人就会吃好斗相报,党国体系内的人就能享受特权
各资法似乎也变成掩盖犯罪者的工具
什么狗屁事情都用各资法当借口不公布
根本是在保护罪犯
法匠是否只会到国外照抄,根本不想/不会依据台湾的社会现实找出规律,依此制订法律
照抄之后还胡乱解释、胡扯瞎扯
难怪民众普遍不信任法律
※ 引述《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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