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竹县前文化局长李犹龙涉贪案 罪嫌不足不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20-03-02 21:12:30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3020213.aspx
竹县前文化局长李犹龙涉贪案 罪嫌不足不起诉
最新更新:2020/03/02 16:39
(中央社记者鲁钢骏新竹县2日电)新竹县政府前文化局长李犹龙在任内疑利用职务之便
,将公务车开回家,甚至将油费、过路费报公帐遭检举,新竹地检署侦查后认为李犹龙的
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李犹龙是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运动休闲与餐旅管理研究所肄业,曾任中天、三立电视新闻主
播与中央广播电台总台长,107年12月接任新竹县文化局长,但因涉嫌未依规使用公务车
辆,在去年9月遭人检举。
根据新竹地检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内容,李犹龙出任新竹县文化局长后,竟基于意图为
自己的不法利益接续犯意,擅自将新竹县政府配发给文化局使用的车辆作为私用。
检警调查,李犹龙违背公务车仅用于执行公务的规定,自108年1月8日至5月17日,将公务
车作为个人往返台北市内湖区住家与新竹县文化局通勤使用交通工具,为新竹县政府增加
油料费用与eTag通行费用,图得不法利益总计新台币1万7920元,犯刑法背信罪嫌。
李犹龙侦讯时表示,因未曾就任过公职,不了解公务车辆使用规则,误判公务车属于文化
局长的专用车辆,在得知该辆公务车并非专属配车后,就未再使用于通勤,强调自己并无
主观犯意。
文中指出,新竹县长杨文科做证时证称,他有跟李犹龙说过文化局长有公务车可使用,但
未详细说明使用规则,因此李犹龙可能不清楚相关规定。
检察官于文中指出,李犹龙自去年2月间起,经常持高铁定期票通勤,5月17日后确实未再
见李犹龙将公务车兼作通勤交通工具使用等情形,李犹龙于第一次受讯后,立即缴回1万8
000元费用给竹县文化局。
综合上述,检察官认为李犹龙确实是在不了解规定情形下,误将公务车兼作通勤交通工具
,主观上应无背信犯意,且未查有其他积极证据,应认犯罪嫌疑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编辑:方沛清)1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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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前大张旗鼓,选举过后就没事了
看来这个还真的是有够针对性
可惜的是就因为这样子没工作了
来看看接下来有没有人要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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