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分数下的“正义”:警政绩效制度,一场游

楼主: sciss1 (无)   2020-02-27 12:03:21
1.转录标题︰
分数下的“正义”:警政绩效制度,一场游戏一场梦
1.转录网址︰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4372442
2.转录来源︰
联合线上-鸣人堂
吴忻颖 27 Feb, 2020
3.转录内容︰
分数下的“正义”:警政绩效制度,一场游戏一场梦
2019年9月25日举办的“警察绩效制度公听会”(完整内容详见: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
协会直播影片、立法委员张宏陆脸书说明),面对基层员警所提出的各类新闻剪报、第一
线在绩效苦海中被刁难的问题与相关统计数字、具体案例,警政署刑事局等代表于会中回
应将“减少专案评比”、“倾听基层声音”等冠冕堂皇的官话,乍听之下令人感动万分。
不过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似乎并未完全领情,该协会于会后发布新闻稿表示:
警政署并未成立警政绩效管理委员会及警察教育训练委员会,基层始终有苦难言,无
法向政策制定者反应实务上的需求与困难;虽警政署号称召开年度专案与评比(核)计画
检讨会议以检讨绩效制度,但结果并未公开以昭社会公信。
并露骨的抨击“绩效压迫警员违法侦查是通案”、“警政署一天不正视绩效制度的问题
,基层警察与人民就一天有遭受违法侵害之虞”。
公听会后不到半年,今年1月就发生两件新北市员警为追求绩效,而以伪造文书与不实文
书向检察官与法官“骗票”,分别经新北地检检察官起诉、新北地院法官一审判决有罪的
新闻。
然而,警政高层对于近年来警政体系扭曲绩效与功奖制度而导致的问题,仍无视为了追逐
绩效而丧命、受伤、被起诉与判刑的员警,宛如不知亡国恨的商女,隔江犹唱绩效之歌。
为拼分数浪费警政司法资源
据悉,今年某地方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高层不知又从哪得到了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灵
感”,制订了一套“扫荡赌博评核计画”,并针对辖内各分局分别规定配分,考核各分局
的“达成率”。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该市警局规定辖内某分局需达到126分,没想
到,该分局竟然自己定了快800分,甚至某些派出所的配分还被要求达到140、180以上,
让不少基层员警苦不堪言。
那份伟大的“扫荡赌博”计画中,把扑克牌、麻将牌、象棋等悉数列入评核项目统计,于
是,各派出所只好开始拟定作战计画,争相“扫荡”公园、凉亭、庙口玩牌、象棋的老人
家们,大量警政资源投注于此类案件,无暇顾及更重要的治安议题。
笔者过去担任检察官时,每年总有“特定时节”反复处理此类“老人犯罪议题”,有趣的
是,此类问题只有在扫荡期间才会发生,而被逮捕的被告们,年龄都长我两、三倍有余。
开庭时,负责戒护的法警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家,也都很担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这些老人家,多数全身上下可能也只有几十元、几百元不等,带着子女孝敬的零花钱,闲
著无聊,在公园等地聚会,并非想要倾家荡产的赌博,只是打发无聊生活的社交娱乐。但
在警方“扫荡赌博期间”,由于警政高层制定的评核目标,基层员警深知网络赌博、大型
赌场查缉不易,不如锁定特定公园“每日扫荡逮捕老人”,用人头来冲高分数。
然而,全身上下只有数十元、数百元,在公园与庙口玩牌、玩象棋的老人家,真的有“严
重破坏治安”吗?有耗费大量警政与司法资源“大肆扫荡”的必要吗?
核被告6人所为,系犯刑法第266条第1项前段之赌博罪嫌,该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76条
第1款所列之案件。姑念被告6人均自白犯行,……,惟其等年事已高(均已逾60岁),本
案应系偶然于庙宇前聚会而一时兴起赌玩四色牌,且赌博之金额仅10元至40元之间,员警
于现场及被告6人身上扣得之所有赌资仅不过320元尔,堪认本案犯罪手段及所造成社会法
益危害极其轻微,与其他职业赌场、动辄倾家荡产之钜额赌博案型有所不同;其等犯后深
表悔意,历此司法教训并经本署检察官当庭告诫、施以法治教育后应已知所警惕,当庭向
本署检察官保证日后定不再犯,衡量其等行为对于社会法益并未造成严重之破坏、司法资
源珍贵,实不必要为所有赌客身上加总之全部赌资仅有320元之赌博案件继续进行刑事诉
讼程序,爰参酌刑法第57条所列各款事项,认本案以职权不起诉处分为适当,以励自新。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106年度侦字第31117号不起诉处分书
警政高层宣称“逐步减少专案绩效”,却换汤不换药的制定各类“评核”、“扫荡”计
画,在那些诸如“打击犯罪、维护正义”冠冕堂皇却又八股的理由之后,往往附上各单位
评比(竞赛)表与奖励(实质惩处)办法。
在这些评核、扫荡的背后,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与灾难?警政高层在这些数字中获得“
治安英雄”的好评,从而平步青云一路升官,但为这些数字而高潮的民众,知道这些数字
代表的真实意义吗?
如果数字代表的是“正义”,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正义竟是如此廉价?
愚弄大众的数字骗术
理论上,如果治安变好、特定犯罪率下降,该类犯罪移送到地检署的件数应该会下降才对
。然而,令不少司法圈内人好奇的是,为什么警方可以一方面广告治安变好,但另一方面
又疯狂移送证据不足的案件,瘫痪地检署?
其实,已经有不少司法官注意到,在调阅警方的当事人前科纪录资料时,有些“案由”看
起来“有点怪怪的”,仔细一看,可能会发现与地检署受理移送时,分案输入的案由不一
致。
对于这个令人百思不解的疑惑,有不少员警“指导”我其中诀窍:“为了数据,警方各单
位往往要求负责登打刑案纪录表的承办人,在受理A类案件时,改要用B罪名的案由输入,
这样就可以让A案件的发生率‘在帐面上看起来很漂亮’了。”
也有员警更举例说明:“移送书移诈欺没关系,但刑案纪录表不要登打诈欺,因为绩效统
计是从刑案纪录表系统产出”、“外界通常以为移送书就是绩效,其实真正警局在检讨的
绩效,是从登打刑案纪录表系统产出,所以专案移送数字漂亮就是狂移送,但‘刑案纪录
表输入的技巧才是可怕’。”
这样的输入技巧,也是导致警方刑案纪录表与检方、院方系统不一致的原因之一,更是操
控“治安好坏”的关键。于是,一个犯罪,在移送书和刑案纪录表呈现不同案由,“一案
各表”宛如九二共识的警局版。这些实务操作手段,绝对不是法律学院教的,我也是在分
发担任检察官后才听说这种奇技淫巧,当时刚毕业没多久我,为之拍案叫绝。
但在经历将近4年的检察官生涯后,看到大量浮滥移送、证据保全品质不佳、程序出问题
的案件,忍不住感叹,这么善于玩弄数字的好头脑,拿来踏实办案,不知道该有多好?当
大家在为“数字”拍手鼓掌时,有没有想过这种看似客观的统计数字,很可能是一种客观
的骗术?在这些数字的背后,隐藏了多少刻意操作的采样与分类?
“戏剧表演专业”的为官之道
对于这种玩弄数字、在数字中力求表现的“集体高潮”乱象,我想起了一句台湾俗谚——
作戏空、看戏憨。这场不断恶性循环、一年又一年“达成率不断提升”的大戏,其实是出
自警方高层导演的一出出戏码。
基层员警在舞台上卯足劲演戏,以各种华而不实又危险的作秀伎俩,迷惑台下因法治教育
不足而好骗的群众。最后,高层升官了、演员出事了,群众却仍茫茫然,还活在英雄主义
的虚拟幻境中,不知道背弃了程序正义,追求到的也不是什么实体正义。
偏偏检察体系内有些“资深检察官”也忘记了检察官的使命,动辄高喊“检警关系很重要
”、“不要破坏检警关系”,甚至在专案绩效期间,对排山倒海的滥行移送案件视若无睹
,或是公诉检察官在审判中发现警方程序问题时,身为检察长、(襄阅)主任检察官,却
为了虚假的检警关系,不愿去匡正警方办案问题——那不叫维稳,叫堕落。
4.附注、心得、想法︰
做坏事的技巧只会日新月异,这招几年前就被作者知道,说不定等警政署开发
出新招,还可以开记者会公告天下,早就没有此事、痛批外界传言,私底下另有新招。
可惜吴忻颖前检察官已经离职,只能把已知的弊病再挖深,不再能挖出其他新问题。
这种造假到底谁来阻止?想废掉监察院的人,到底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制度?
难道以为给立委调查权就没事了?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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