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 客观来说“台湾地位未定论”是否存在?

楼主: liyuan0204 (Li-Yuan Wang)   2020-01-13 07:03:06
经过我详阅wiki上长达数十万字关于旧金山和约、中日和约、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条文
得到的结论是:台湾地位未定论,确实存在于历史、国际法、以及数个国家的认知中
尽管它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否认,但若要说它不存在,实为不尊重历史;
 
台湾地位未定论,其实是美国当时为了自身利益操作出来的结果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45年代表同盟国对台湾进行军事占领,并未取得台湾的主权
因二战的胜利是同盟国对日本的共同胜利,因此包含台湾在内的主权应待同盟国决定
之后国共内战爆发,美国担心台湾会被中共并吞,一开始支持将台湾交由联合国托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及韩战爆发,美国需要台湾以防止共产势力进入太平洋
美国担心若照原订计画将台湾交由联合国,联合国会将台湾交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因此改变计画,由日本于旧金山合约、中日和约中放弃对台湾的主权,但不说将主权交予谁
这给了美国派遣第七舰队协防台湾、保护台湾这块主权未定的托管地的正当理由
 
台湾地位未定论,在历史与国际法上皆属实,且存在于美国、英国、日本政府的认知中
尽管在国际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地位上的提高,认同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越来越多
但对我们自己来说,依照联合国宪章的人民自决原则,台湾早已是人民自主建立之政府行使主权的独立国家
 
 
以下是wiki上中日和约内容的节录,可看出双方皆认知台湾主权仍未定的事实:
 
1952年,外交部长叶公超在立法院针对《中日和约》的质询:“福尔摩沙与澎湖的地位如何?”说明:“福尔摩沙与澎湖先前是中国的领土。当日本放弃对于福尔摩沙与澎湖的主张后,只有中国具有接管的权利。事实上,我们现在正在控制它,无可置疑的,它成为我们领土的一部份。但是,微妙的国际情势让它不属于我们。在目前的情况下,日本无权将福尔摩沙与澎湖移转给我们;日本即使想移转,我们也不能接受。在《中日和约》我们已经制订条文表明包括福尔摩沙与澎湖合法的居民为中国国籍,此条文可能对未来任何福尔摩沙与澎湖归还我们时的障碍稍做弥补。”
 
1952年5月13日,中华民国外交部对日和约案卷第54册载明:“查金山和约仅规定日本放弃台湾澎湖,而未明定其谁属,此点自非中日和约所能补救。”
 
1952年5月23日,日本众议院审议《中日和约》时,外务政务次官石原干市郎答复台湾和澎湖之归属的质询时表示,日本放弃了台湾和澎湖的一切权利,这两地的归属问题须由同盟国之间决定,而目前同盟国尚未有任何相关的正式决定。
 
1962年2月2日,日本众议院外务委员会开会时,外务省条约局局长中川融答复有关《中日和约》之领土条款的质询时说:“日华条约中没有应称作领土条款的规定,而有关于日华条约适用于何处的理解。从而根据日华条约,日本并未表示台湾及澎湖岛归属于中华民国。”
 
1964年2月29日,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开会时,日本首相池田勇人答复议员冈田春夫对于《中日和约》与台湾归属的质询时说:“我们说得很清楚了。我方在和平条约中放弃了(领土权)。这不是我们可以置喙的。所以,我们只是依据和平条约的规定,在遵守规定的同时缔结了新的日华条约。即使是依据日华条约,也不能做出违背‘依旧金山和约之决定日本已放弃(领土权)’的事情。纵使有做出决定,我们也不是以‘中华民国拥有台湾领土权’的想法签订条约,条约局局长已经多次提到这点了。我们现在也是在这样的想法下执行日华条约。”
 
 
以下为近代台日双方的官方论述:
 
2010年1月14日,日本驻台代表今井正表示,日本已于《旧金山和约》放弃台湾,因而无立场认定台湾归属。
 
2012年3月9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答复参议员山谷惠里子,称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和约》第二条中,业已放弃对台湾的所有领土权利、权利名义、请求,而台湾归属何国,“日本没有独自认定的立场”。
 
2012年8月16日,中国国民党执政下的中华民国外交部发表“中日和约答客问”,重申《中日和约》已再次确认台湾领土主权归属中华民国。
 
 
参考资料:
 
旧金山合约
https://tinyurl.com/tm7s7uj
 
中日和约
https://tinyurl.com/tgpftfd
 
台湾地位未定论
https://tinyurl.com/q5ln5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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