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卖豪宅狂赚1千6百万!李佳芬却漏报税444

楼主: shinmoner (WISDOM)   2019-11-27 14:55:41
卖豪宅狂赚1千6百万!李佳芬却漏报税444万 遭判连补带重罚120万
记者陈韵如/台北报导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的妻子李佳芬出售手上豪宅“东方明珠”,但却在申报所得税时短报,遭中区国税局抓包,但她仍未依期限补缴,因此被重罚120万元。对此,李佳芬不服提出诉愿遭到驳回,最后她改提行政诉讼,但仍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她败诉。
根据判决,李佳芬2010年3月初时以总价5820万元卖出该豪宅,一口气赚了1642万元。然而,李佳芬却被中区国税局抓包,她在申报所得税时短报这笔交易收入,后来被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认定她短漏报房产交易所得金额高达444万元,必须补税81万8千余元,同时处以0.5倍的罚锾40万9千余元,合计122万7千余元。
然而,李佳芬不服提出诉愿,但遭到驳回,于是她转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主张,她被查得房屋财产交易所得为88万6千余元时,她已如时缴纳2万1千多元的税款,但国税局事后却用另种方式来重新核定税额,这明显有赋税不公,且也违反租税法定正义。
李佳芬表示,她已尽最大注意义务,且当时就依照核定通知书缴纳财产交易所得税,后来又再次被国税局函请补报时,适逢她带领学校参加教育参访及研讨会,人在国外,因此无法立即处利后续事宜,并非故意不申报。
李佳芬还说,她是自然人,依照规定并无保存交易凭证及记帐的义务,因此提不出房屋出售时的各自区分的成交价格,而她也没有短漏报所得资料的过失责任,因此主张国税局不应再要求她补税及罚锾。
对此,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定,中区国税局并没有侵犯司法权,且纳税义务人本来就负有据实申报及查对的义务,因此判她败诉。李佳芬不服再提上诉,但最高行政法院认为,申报所得税的重点在于“诚实报缴”,纳税义务人当年度实际有多少所得,要无不知之理,且她也已经收到国税局通知,却仍没在期限内据实申报,认定国税局裁罚有理,判李佳芬败诉。全案确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27/1589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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