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港府宁让抢劫犯逍遥法外 也不提供台证据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9-11-06 01:00:23
我请问一个问题
这件抢案
是香港方面已经拒绝提供证据了吗?
内文写"本部也借此呼吁港府应提供相关在港证据,以共同打击犯罪"
但不代表香港方面已经片面拒绝提供证据
没有提供跟拒绝提供是有差异的
不用我多说吧?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https://waa.ai/O9KX
: 关于部分媒体指称“一名台籍嫌犯在香港抢劫后返台,难起诉”云云,本部
: 驳斥说明如下:
: 若国人在香港犯强盗罪,我国具有司法管辖权,仍应依我国法律追诉处罚。
: 按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43条第1项第3款规定,台湾地区人民在香港犯最轻本
: 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适用中华民国刑法规定。
: 故有关报载一名台籍嫌犯涉嫌在香港抢劫后返台乙案,刻由检警依法厘清事
: 实及所涉罪嫌,积极侦办中,若确涉及强盗罪嫌,因属最轻本刑 3年以上有
: 期徒刑之罪,我国本即具有司法管辖权,将依法诉究,绳之于法。
: 报载我方将难以起诉云云,与我法律规定不符,应予指正,以正视听。
: 本部也借此呼吁港府应提供相关在港证据,以共同打击犯罪,不让犯罪之人
: 再度逍遥法外。
: https://waa.ai/O9KX
: 涉及电话诈骗案在马来西亚被逮捕的52名台湾籍嫌犯中的20名,在中马台三
: 方不断斡旋角力之下,15日深夜被送抵台湾桃园机场,但因为台湾官方没有
: 掌握这些人的犯罪证据,不得已,在16日清晨全部释放。
: ******************************************************************
: 台籍抢劫犯台湾能管又怎样?港府连监视器也不提供,台湾也不能去香港蒐
: 证,无凭无据,能抓这台籍嫌犯吗?
: 就算能抓,无凭无据,到最后还不是跟在马来西亚的诈骗犯一样,只能无罪
: 释放,连起诉都没办法,更别说判刑。
: 陈同佳案,港府宁可让陈同佳变成自由人,也不愿意跟台湾司法互助提供证
: 据给台湾,就算陈同佳将来真的自由地到台湾投案,台湾无法查证陈在香港
: 是否预谋杀人,港府也不提供罪证,谋杀跟义愤杀人,在台湾刑期可是差别
: 很大的。
: 我国法务部发布新闻特别说明,除了宣告我有司法管辖权外,最重要的是最
: 后一段话,请港方要负责提供证据,不让犯罪之人再度逍遥法外。
: 为何说"再"?陈同佳变成自由人,是港府不提供证据、不交人;
: 这所谓台籍抢劫嫌犯在台湾自由地趴趴走,不是台湾不管,同样也是港府不
: 提供证据。
: 台湾不是无权抓人,而是无犯罪证据去抓人,而为何无证据?是因为港府不
: 跟台湾司法互助,不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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