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立委陈学圣爆大法官被提名人谢铭洋不适任

楼主: seiferthan ( )   2019-06-25 1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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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回避双重标准,谢铭洋不适任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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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回避双重标准,谢铭洋不适任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职司宪法解释,应本于良心,超然、独立行使职权,其人选除专业学识以外
,尚应公正、客观、中立,合乎最高标准的伦理道德要求。
有关利益回避原则,大法官被提名人谢铭洋教授在去年台大校长遴选争议中,以相当严格
的标准检视管中闵教授;但对于自己过去涉讼的公费留考面试争议,却又采取极度宽松的
标准,充分表现出“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双重标准。
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期间,谢铭洋教授活跃的程度不落人后,不仅主持相关研讨会,甚至发
起连署,痛斥台大校务会议就资讯揭露与利益回避之处理有程序瑕疵,呼吁重启遴选程序

然民国86年教育部举办公费留学考试,谢铭洋教授担任法学学门的面试委员,却未回避自
己在台大的论文指导学生,以致未获录取之考生不服,一状告上法院。当年承办本案的法
官,正是现任大法官张琼文,其于判决书中明白指出面试程序有瑕疵,因考试涉及主观之
判断,尤以面试为然,谢教授未就其论文指导学生之应试回避,忽视利益回避原则,斲伤
考试之公平性。
谢铭洋教授面对利益回避原则的今昔对比,恐怕难逃昨是今非之讥,更易让制度沦为打击
异己的工具,一旦跻身宪法法庭,是否能懔于宪法职责做出公正决断,无损大法官的职位
尊严,是令人忧心的。
基于以上原因,本席认为谢铭洋教授不适任大法官,本院行使同意权时应予严格审查。更
呼吁谢教授,若无法对于今昔利益回避为何有双重标准提出合理说词,就应本于学术良心
,呈现知识分子风骨,主动退出提名、坚不就任,才能洗刷双重标准的不名誉。
4.附注、心得、想法︰
判决书图片与相关佐证资料
https://i.imgur.com/NBK0uXc.jpg
https://i.imgur.com/Zr6Irkv.jpg
https://i.imgur.com/UsvVHa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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