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下特首 (刘德华) 在寒战中有一段台词非常令人深思:
香港是一个实践普通法的地方,
我非常明白现在新闻已经进步到什么都可以问,
可是问之前,妳们能不能先了解一下,
香港的法制,和法治精神,因为这个是我们香港,
可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城市的一个核心价值。
心得:
现在台湾的法治是看颜色的, 这已经没救了!
香港在黎肥的操弄, 以及社群媒体兴起导致的阅读浅薄化,
很多人并没有深思地下特首的教诲.
只要港民还相信香港的司法, 那么请告诉我,
引渡成案的要件: 特首+法庭+陪审团 同意, 被告还可以上诉到高等法院,
哪一点对 "犯罪人权" 的保护还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