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伸手牌问一下,送中条例是哪一条有问题?

楼主: azurestone (平静)   2019-06-13 00:08:12
※ 引述《Qmmmmmmmm (雷蚕宝宝)》之铭言:
: 我刚看了一下wiki
: 太多懒得看了
: 请问一下香港现在争论的这个条例
: 是哪一条有问题啊
: 有那么严重吗?
: 不过就是个犯罪的引渡条款
: 不是吗?
老得快忘记如何回文了.....
简单来说,逃犯条例(第503章)的第2、(1)条有各种定义性的说明,
其中在适用范围的部分排除了“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
另外一部则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
也是在第2、(1)条有类似规定就不多说。
当时排除的理由在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香港的落差太大,怕一国两制名存实亡,
现在的修例主要就是要拿掉这个例外,
以后中国政府就可以依这两部法律跟香港政府要人(包括香港人台湾人跟所有在香港的
歪国仁)
虽然中国也是跟很多国家有引渡协议(包括一些欧洲国家),
但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是最难抗拒中国压力的地方,
中国随便安个罪名要你引渡政治犯,
台湾可以说不法国可以说不可是香港敢说不吗?
大概4酱。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6-13 00:10:00
铜锣湾书店那时早就直接抓人了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9-06-13 00:13:00
楼上那个没有直接在香港抓,是让他到深圳才抓而送终过了则是可以直接在香港抓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9-06-13 00:15:00
对喔 先消失然后现身深圳被逮捕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6-13 00:19:00
股东也是在泰国就被抓了,记住中国不是法治国家,他们可以只抓人不起诉,立法是让他们更方便罢了
楼主: azurestone (平静)   2019-06-13 00:19:00
另一个差别是之前莫名其妙抓,以后依法办理抓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9-06-13 00:32:00
他没法也直接绑架了,中共要干其实并不在乎你有法没法。如果港府顶不住,中共来绑架一样只能睁一只眼蒙混过去,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这法港人应该是争取设防火墙,蛮干硬挡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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