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ssp (iassp)》之铭言:
: 民进党议员梁文杰认为,应先决定第三条发放对象,再来讨论财源,此外,育儿津贴条例
: 明订“社会局年度相关预算支应”,如果育儿津贴这样写,中央也没意见,那敬老金条例
: 也能这样写。
: 法务局长袁秀慧说,柯市长认为愿意为他的政策负全责,所以编在公务预算,自治条例是
: 议员所提,是否有空间挪出预算是迟疑的,“条例发动主体不一样”。
有些边缘人对袁秀慧法务局长的说词有疑虑,
这就突显了柯市府官员的另一大弱点“不会说人话”。
袁秀慧的意思是,“育儿津贴条例”是柯文哲领导下的北市府既定政策,
柯文哲自己要弄既定政策就自己扛。
“重阳敬老金条例”不是柯文哲北市府的既定政策,
所以柯文哲领导下北市府不愿扛这个既定政策的责任。
简单来说,
就是柯文哲是自愿发育儿津贴,所以这笔钱的帐算他的,
但重阳敬老金是议员拿枪(法条)逼柯文哲发,柯文哲觉得不爽,这笔帐不能算他的。
所以为什么“条例发动主体不一样”?
因为同样是用北市府的钱,但一个发的人是柯文哲,一个发的是台北市议员啊,
当然不一样~~~(  ̄ 3 ̄)y▂ξ
不过不管到最后发不发,帐都会算到柯文哲头上就对了。
柯文哲不发,柯文哲不尊重老人啦!!!
柯文哲发钱,你看看,柯文哲都发了,我们发有什么错?
而且到了下任台北市长,看到重阳敬老金金额爆增,严重排挤到其他预算,
还可以笑嘻嘻的说“这是柯文哲的锅,我不揹!”
人家蓝绿已经不只着眼现在,帮自己的各县市长从敬老金败家疑云中脱钩,
还放眼四年后,为未来因重阳敬老金等非法定福利爆棚后,
而产生的财务危机找台阶下了。
反正一切都是柯文哲的错,谁赞成?谁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