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一直想带韩国瑜的喝花酒的风向
请问大家
喝花酒和外遇告小三
到底哪个比较威呢?
※ 引述《kloap (韩冰)》之铭言:
: 郭台铭遭拍性爱影带
: 判决书揭首富秘辛 同居女友分手报复
: 出版时间:2007/04/21
: 【赖心莹、刘昌松、魏鑫阳╱台北报导】
: 台湾首富郭台铭控告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勒索三千二百万元案,昨天出现惊人发展
!
: 案发后臧家宜声称郭台铭曾有婚外情,但一直未获证实,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开庭
时
: ,男子徐靖崴现身法庭外,徐拿出一份高等法院一九九五年的判决书,声称郭台铭不仅
在
: 一九八八年间,和自己的表妹陈崇美外遇、同居,甚至还被陈女偷拍裸照和性爱影带。
: 惊人发展
: 徐靖崴(原名徐文金)昨晚接受《苹果》访问时表示,自己因为介入此事,和陈崇美于
一
: 九九五年间,被高等法院依强制罪,分别被判刑三月、四月。他更强调:“郭台铭十五
年
: 前确曾被拍下一卷性爱录影带,还有六张裸照,这些东西已被法院没收。”
: 徐靖崴说,此时站出来揭穿郭台铭的真面目,是因为这段时间媒体不断塑造郭台铭大善
人
: 、好男人的形象,“我实在看不下去他一直在演戏,他明明是个霸道的人,我为林淑如
(
: 郭台铭的亡妻)感到不值”。
: 鸿海不愿评论婚外情
: 针对徐靖崴和臧家宜的指控,鸿海发言人丁祈安表示说:“臧小姐要对他自己的言行负
责
: 任,有任何恶意侵害到鸿海公司和鸿海领导人名誉的言行,我们都会依法追究到底、绝
不
: 宽贷。”丁祈安表示,有关郭台铭婚外情事件,不予评论,但强调:“至于利用媒体放
话
: 、甚至涉及攻击个人私德等行为,也要回归法理基准。”
: 徐靖崴表示,当时三十八岁的郭台铭是于一九八八年间,结识在太平洋证券公司担任襄
理
: 的陈崇美(当时二十五岁),陈女在承销部专门辅导公司股票上市,郭台铭的公司(编
按
: :鸿海塑料公司)正要申请上市,当时郭妻林淑如远居美国,陈女误以为他单身,和郭
台
: 铭在郭位于台北市徐州路住处同居达五年,也协助鸿海上市。两人密切交往期间,陈崇
美
: 都称郭台铭为“铭哥”。
: 在首富住家装窃听器
: 徐靖崴说,两人交往三年多后,郭妻林淑如就返回台湾,郭台铭因而有意疏远陈女,陈
女
: 于是找征信社,在郭位于徐州路的住家装设窃听器窃听电话,并在自己的卧室装录影机
,
: 并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间,邀郭台铭到台北市青年路住处做爱时,拍下郭台铭的裸照和
性
: 爱录影带。至于目的,应是分手后作为报复。
: 徐表示,因郭本来答应等鸿海上市后,愿给陈女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权,但两人分手后,
郭
: 却只愿给五百张股票,后来甚至以一张股票十元的代价换算,导致缩水剩五百万元,陈
崇
: 美不甘被骗,找上开设一九鼎征信的他,要求徐协调两人和解、复合事宜。
: 郭台铭后来汇了三百万元,并在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声称要复合,将陈女约到台北市
敦
: 化南路的御书园餐厅,郭台铭却带着一百万元现金及警察抵达现场,指控陈女恐吓取财
,
: 陈女因而遭收押禁见十九天。
: 郭指女方勒索二千万
: 徐靖崴说,警方当天就带陈女返回台北市青年路住处,搜出一卷郭、陈两人的性爱录影
带
: ,及两张郭台铭在床上的裸照,后来郭台铭还拿出四张陈女所寄自己的裸照。郭台铭则
向
: 警方声称,陈崇美、徐靖崴寄发自己的裸照及性爱录影带,以勒索二千万元。高等法院
审
: 理后,依强制罪判陈、徐两人各四月、三月徒刑确定。
: 徐靖崴还说:“郭台铭的太太林淑如曾找上我,两人通过几次电话,林淑如把很多委屈
都
: 告诉我。”
: 尽管事情已发生多年,但谈到郭台铭,徐靖崴仍十分不满。徐靖崴说:“最令我难过的
是
: ,当初已故戴笠将军的左右手吕习经老先生,只因好心出面协调此事,最后却上吊自杀
。
: ”
: 郭台铭、陈崇美纠纷事件簿
: 1988
: ˙郭台铭因鸿海打算上市,结识证券公司襄理陈崇美,两人进而开始在郭台铭位于台北
市
: 徐州路的住处同居。
: 1992/8
: ˙陈崇美发现郭台铭有意分手,找人在自己家中装设隐密型录影器材。
: 1992/11
: ˙陈崇美邀约郭台铭到家里燕好,并趁机录下郭的裸体,以及两人做爱过程。
: 1992/12/14
: ˙郭台铭同意给陈崇美500万元,并先行汇款300万元到陈的户头。
: 1993/03/22
: ˙陈崇美找开征信社的徐靖崴,协助讨回剩下的200万元。
: 1993/10/14
: ˙郭台铭报警声称被恐吓取财,陈崇美被捕遭收押。
: 1995/10/03
: ˙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陈崇美和徐靖崴两人因强制罪遭判刑定谳。
: 资料来源:徐靖崴、高等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