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Live] 同婚三读直播

楼主: Tosca (hi)   2019-05-17 11:21:22
※ 引述《m82 (跟着美帝发大财)》之铭言:
: 释宪主文有说了,两年不过同同们就带着身分证跟见证人去户政事务所登记阿
: 再度提起释宪,把战场再拉好几年,让时代力量收割40岁
: 以下支持同性婚姻的年轻选票
: 拖到今天,DPP已经是两头输了
马英九都可以在扁案宣判前找法官吃饭
其实小英本来就可以找大法官吃饭
总统请大法官吃饭 有犯法吗????
没有阿
那你知道有两个大法官是反对意见的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758
黄虹霞认为,“婚姻制度先于宪法而存在”,不但历史久远,并可说是人类文明社会赖以
永续之最重要制度,大法官只是释宪者,若想要变更婚姻定义,那就等于是在“制宪”,
但大法官无权制宪,至今“我仍确信相同性别二人之永久结合关系与已受宪法制度保障之
传统异性婚姻间有本质上差异,我也不认为已到重新定义婚姻之时刻。”
吴陈镮也持类似看法,认为婚姻是一种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及文化价值观之反映,他更
进一步主张,若要变更意涵,“应透过直接民主或间接民主之程序为之”。
所以同婚问题本来就是交给公投决定就好了
两党都不用负责任
结果小英放任大法官们乱玩
才搞成今天这样两边不是人
当初请大法官吃个饭 暗示一下 是不是给人民决定比较好
不就解决了嘛.....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9-05-17 11:22:00
他们的说法站不住脚,奴隶制度也早于宪法啦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9-05-17 11:23:00
医生的薪水也交由公投好了。公道价:23K。健保有救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9-05-17 11:23:00
如果都照价值观,那就先废掉宪法中人人平等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23:00
然后你就会留个"基本人权竟然交给公投"的骂名?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5-17 11:24:00
税率也公投好了 民意大于宪法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9-05-17 11:24:00
同意一楼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9-05-17 11:24:00
婚姻的根本是产生有血亲的后代进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24:00
我也觉得妻跟妾有本质上的差异 一夫一妻制是不是也不该透过人民自行形成见解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17 11:24:00
反对 因婚姻属宪法制度保障 所以推回立法部门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9-05-17 11:25:00
2/15 v.s. 9/15 ?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17 11:25:00
跟价值观或奴隶制度无关
作者: platinum500a (变形惊肛)   2019-05-17 11:26:00
可以啊 医生的薪水可以被公投阿 只是太低没人要当医生啊 你以为现在的医生怕没工作喔 改念个电机轻轻松松
作者: loveyourself (苦工)   2019-05-17 11:26:00
还没醒?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26:00
基本人权是"想结婚的人可以结婚" 不是"可以结婚"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7 11:26:00
那就解放宪法隐藏于背后的暴力吧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27:00
你真要说 缩限人身自由也不会死啊 你看动物园也把动物顾的很好啊 干嘛要保障这方面的自由?
作者: ayler88 (ele)   2019-05-17 11:27:00
在人类历史上, 一夫多妻制占大多数时间啦
作者: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7 11:27:00
都用修宪公投解决吧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17 11:29:00
看不懂不同意见书 就别乱喷 不然跟喊发大财有啥不同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31:00
然后国民党故意不去宣传宪法位阶 在那边讲700万票?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9-05-17 11:31:00
你跟我同行吧? 同性恋的手术同意书你会让他伴侣牵? 还是父母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9-05-17 11:32:00
要动宪法要1000万张票喔
作者: rock720429 (可爱动物,勿摸!!)   2019-05-17 11:32:00
照原PO逻辑,台湾应该一夫多妻合法啊,通奸男性无罪啊…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9-05-17 11:34:00
孙中山的三妻两妾跟你说的寡妇无关喔,他是诱奸未成年少女
作者: ayler88 (ele)   2019-05-17 11:34:00
现在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历史时间,比起一夫多妻 还差满远的
作者: whiteheart (生活需要艺术)   2019-05-17 11:35:00
放任大法官乱玩。你民主素养有问题
作者: kuarcis   2019-05-17 11:35:00
我再举个例子啦 公投全民免税 过的机率高不高?
作者: rock720429 (可爱动物,勿摸!!)   2019-05-17 11:35:00
宪法的精神:自由、平等! 我不认为“传统”可以是违背这两个精神的理由…
作者: ayler88 (ele)   2019-05-17 11:36:00
当初从一夫多妻改成一夫一妻,有透过全民公投完成?
作者: rock720429 (可爱动物,勿摸!!)   2019-05-17 11:37:00
套一句柯讲的:人权不能拿来投票…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9-05-17 11:39:00
缴税是宪法明文规定的义务好吗举这个例子是三小逻辑错乱?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9-05-17 11:40:00
所以异性夫妻,最后手术同意书签字的是谁啦给父母签,出并发症配偶告你,你败诉机率超高好吗实务上的DNR,我以前是尽量配偶子女都找来谈啦本人意识清楚的话,本人签意愿书配偶跟成年子女签见证人同意书可以当成未知情同意的梗,当然这个要防,录音最有效意见那就他们自己乔阿,紧急伤病家人也需要时间接受阿靠杯我外公往生前,为了要不要气切我沟通了一整个月...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05-17 12:10:00
已成年当然给配偶签啊,配偶的法律上权利比父母强太多了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9-05-17 12:15:00
大法官有意见应该提修宪 不是讲习俗优先宪法这种干话日本早就已经没强制婚后改姓 你是还活在西元几年?可以帮我买几张台积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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