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zardfizban (疯法师)》之铭言:
: 结果民进党做了什么?
: 劳基法搞到最后,更偏向资方。
我还真的不知道更偏向资方,
这一个题目我建议郭台铭可以出来发挥一下。
看看一例一休、到职半年就有特休、特休转钱,这些是不是对资方的让利。
原本到职一年才有七天特休,现在是满半年就有,
另外特休没休完法定转成现金给员工,
你说这个是往资方靠拢?
我代替果冻给你一个好棒棒。
关于一例一休,
我在北部工业区的身边例子,
一例一休、加班工时的限制、还有加班费提高后,
我原本固定早八晚九的小舅子终于可以回家吃晚餐了,
下班时候公司外面会有成群的外劳在问有没有缺工。
我另外也有朋友在抱怨原本隔周休二日,
现在变成周休二日,直接造成的冲击是工作量变多,
他反而喜欢周六上班,因为很“闲”可以上网乱逛。
道理很简单,周休二日还有加班费成本变高,
超出了老板的利润,少加班反而钱赚得多。
这样子各位觉青念兹在兹的超时加班过劳就解决了,
使用的方法是强制老板针对“加班”让利,
不信的话你看看一例一休对台湾中小企业冲击多大,
中小传产靠常态性的加班维持营收,
一例一休直接要淘汰了那些低利润的传产,
根本不是对资方让步,而是对体质不佳的传产的毒药。
也不用再去说什么二修的劳基法增加加班工时,
一来加班费原来就比马英九时代增加很多了,
再来这些限制除了伤害传产的老板,
有些底层劳工仍然愿意继续超时加班赚取养活家庭需要的钱,
老板都愿意依照法令付钱了,
政府凭什么对他们这么多限制?
我身边另外一个建商的例子,
五六人的小公司,年轻的不喜欢加班,
年长的恨不得人生就被工作填满,
结果政府限制加班工时,
就算年长员工同意加班,
基于法令,也不能同意,这样合理吗?
蔡英文的劳基法政策最大的错误就是,
在野时候说七天假,执政又硬砍,这个被嘴刚刚好而已,
再来是第一次修法的一例一休跟加班限制等等,
理想主义太高,没有考虑到后面对产业的影响。
除此之外,说到对资方让步,
我还真的是笑到喷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