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三个台大法律搞到台湾,是我提出来的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9-04-15 12:40:19
※ 引述《Saaski (GreedIsGood)》之铭言:
: 半夜来发篇废文赚P币
: 先说好,这篇文不代表我认为韩说的是对的还是错的还是怎样
: 法律系的问题在于,他们把法律当成目的,而非手段
: 这是一种本末倒置
这一段是对的,法律是方法,我们不可以崇拜方法,
但是无神论政党教导人民要崇拜方法。
: 大法官就开示啦:“同学你错了,正义是无价的!我们要不顾一切地追求它”
: 之后就继续讲课了,也没有继续开示一下为什么正义是无价的
: 为什么我们要追求正义,这可以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通通没有讲
因为国内的法律学者相信无神论,所以他们反对正义。
[del.]
你的其他意见,讨论一个哲学问题:人性本恶。
奥古斯丁说的正义战争理论,也是因为人性本恶,所以战争必须遵守正义(十诫)。
我们的日常生活,与其他人的交往,也在考验我们是否选择行善。
但是法律学者不承认人性本恶,他们只相信无神论,
所以他们不会学习十诫与正义战争理论,
只相信古希腊哲学、罗马帝国法律思想、德国哲学。
但是人性本恶,科学园区很多人骂法律系误事误国,
而他们骂完法律系,自己也不遵守ISO/IEC ,有些人认为自己写的SOP 不会有错,
有些人认为SOP 只是拿来管别人,不是管自己。
而美国人的法律思想是承认神代表正义,
多数美国人(不包含民主党),
从总统到人民,仍遵守道德真理,承认人性本恶,服从十诫,
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保持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所以美国不会因为内战而分裂灭亡。
求神怜悯我们的错误,感谢神保护我们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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