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琪
打官司要落幕, 个人认为有几种情况:
第一 :
被告想和解,愿意以道歉方式来结束官司, 不过这种情况目前并不存在,因为自3月6日宣
判以来, 我始终没有收到对方释出这方面的讯息, 只有在网络上看到下面这篇报导:
‘据网络媒体报导,有资深媒体人透露三立内部闻讯一片欢呼,希望柯文哲夫妇了解遵守公
众人物接受社会审视的基本原则。’
这消息是否为真,不得而知,“媒体人”也没具名, 不能推断就是当事人, 我只是强调,
这是自官司宣判后,我唯一收到和对方有关的讯息报导,但消息真假难辨,我也绝不会主观
认定对方一定是这样,但若是为真,也代表对方完全无和解之意。
第二:
就是一审虽没胜诉,但判决书内容已经详述我要表达的事实,我们夫妻财产的来源都是有凭
有据(凭证都有提供给法院),没有来源不明的问题, 失败的理由只有“节目没讲到陈佩琪
”这点,那么在考量不浪费司法资源之下,我会选择不再上述 ,但判决书上呈现的结果却
是“财产来源不予评论”,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记得不久前,我曾在夫妻早餐时间询问过先生对这官司的看法,先生讲的很白,他没意
见,完全尊重我的决定。
“那你认为我提这官司,该电视台会收敛些吗?”
先生想到这电视台(这电视台选前通常是照三餐修理我们,三不五时还会外加消夜、甜点
伺候)的另一个节目,这节目更进化到操作葛特曼在国外和主持人及来宾视讯连线,此时先
生愤怒的表情,就如同当年爱滋事件被监委尹祚芊弹劾一样…
“佩琪,别傻了, 他们会继续打, 但以后会记得跳过妳…”
“喔!是这样啊…”不得不钦佩他们的智慧!
所以第三条路, 就是我现在想选择的路,穷司法之途径 ,可审到哪里, 就审到哪里
我要让大家知道,政治人物是可受公评没错, 但绝不是可被污蔑,我要强调我无意与任何
人为敌,上诉只是展现我争取清白的一种态度而以,至于希望多大,是否真的可行,会再和
律师讨论,下星期四上诉终止前会给答案。
2016年3月到5月间,先生莫名其妙开始在媒体上挨揍,想到他世大运后到选前的那一段悲惨
日子,真的,真的,我想要跟这些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