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公粮争议其实双方都有问题也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讲
整件事情很简单,公粮每年都会出清旧粮来装新粮
以往都是出清两年以上的旧米去做饲料米,行之有年比较没争议
但107年因为收进的公粮太多爆仓太严重,连106年的米都得拿出来卖,但因这批米人可食
商业价值比较高自然关注度较高,开标却又是用60,000吨这个最高折扣、最大量来卖,得
标的又不是以往在投标的粮商,甚至连粮商都不是,这当然被人怀疑有鬼XD
整理一些争议点如下:
Q.公粮不得外销做商业用途?
A.农粮署公告讲得很清楚了,102年度就开始试办公粮外销,随便都google得到相关资料
所以是可以外销商业用途
Q.公粮收购成本是32元,卖厂商实际9.2元,是图利厂商!?
A.收购成本是新鲜的米并且有补贴稻农的性质,卖厂商的是放了一年多的旧米,并且享有
大量采购之优惠,直接拿来对比来时说并不公平;但是这个9.2的价格到底合不合理却
有待商榷了,如同前文所述,这个价格为政府能提供的最大量跟最大折扣,如果他拆成
三万吨卖两次价格就从9.2跳到10.7,所以这个部分就嘿嘿嘿啦....
Q.得标商非粮商?!
A.linbay好油等四大寇是这么说,目前农粮署还没有回应
以上三点我觉得是比较关键的部分,至于一些细节我觉得都是打笔战的相骂本没什么意义
欢迎大家提出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