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总统权力为两岸外交国防?

楼主: TheoEpstein (Cubs)   2019-01-18 10:23:39
※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铭言:
: → TheoEpstein: 其实真正的宪政危机是这部宪法被修成垃圾还不能改 01/18 09:31
: 推 pett: 选上总统不能做事 真是烂宪法 01/18 09:40
: 推 elick007: 民选总统不能直接做事 真的超烂双首长制 01/18 09:45
: 推 evilking: 总统只能做国防外交两岸 01/18 10:03
: → evilking: 并不是不能做事 01/18 10:04
: 推 TheoEpstein: evilking的说法并没有写在宪法里,只是习惯而已 01/18 10:07
: → TheoEpstein: 宪法只有写:“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01/18 10:08
这边补充一下好了。
所谓“总统只能做国防外交两岸”是个惯例,而这惯例从何而来?
讲出来不要怕吓到,是李登辉让郝柏村当行政院长,趁机拿掉他兵权的时候。
蒋总统时代绝对没有“总统职权是两岸、国防、外交”这种玩意。
后来修宪修成不锈钢宪法也没有加进去,而一直说是“府院惯例”。
这个“惯例”就是李登辉(当时还是非民选总统)为了对付郝柏村,才开始这样做。
看起来像是把行政权放给郝柏村,其实是要夺他兵权,
也是由于当年蒋经国急病过世,副总统临时接班局势不稳,才出此奇策。
依宪法,行政院的权力写在第五章:
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54条:行政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 (注:这条神经病,写死副院长只能一个人)
55条:(2005修宪后的增修文:宪法第55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56条:(职务任命)
57条:(2005修宪后的增修文:宪法第57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后面是预算等)
其中第53条最关键“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这形成了现在台湾所谓的“双首长制”。
也就是pett跟elick007两位板友写的“总统不能直接做事”。
而所谓的惯例让总统负责“两岸、国防、外交”,不但没有写在宪法里,
而且做法也只是让总统“召开国家安全会议”,来做这些事而已。
毕竟外交部、国防部都在行政院底下,只是宪法上有两条说这部份“权力”是总统的:
“宪35: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
“宪36:总统统帅全国陆海空军。”
当然也造成了某种程度下的权力混淆。
权力在总统,但人事却是在行政院底下。
这也是我在前一篇提到,我不希望也不想看到柯文哲当选总统的原因。
#1SGIds_I (HatePolitics)
因为在台湾现行双首长制之下,就算当了总统也只会是光杆司令。
要选总统当总统还能做事,至少要有三个人:
一个是选总统的自己,第二个是副总统人选,
毕竟在台湾,副总统不光是备位元首,连副总统都得参加辩论会,几乎是分身。
第三个可能比第一第二还重要“行政院长”。
因为双首长制下,行政权是阁揆行使(宪55: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如果总统亲自来,甚至会有违宪的问题,而这部宪法几乎不可能修改(修宪需要公投)。
这部宪法真的很糟,但已经被修死没有办法。
只能期待各种犹如YOYODIY般绕过宪法架构的方式了,唉。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9-01-18 11:40:00
怎么没人推 原来只是惯例等等 两岸国防外交我疑似在课本看过好吧没证据就是 但我确实印象中很早就听过类似的东西说实话我也是看高推文派的 要不是看到少数可以先点进去再说的ID 根本翻不到这篇
作者: itac (阿克)   2019-01-18 12:25:00
长知识,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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