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志鹏贪污罪定谳 绿营齐轰法官邵燕玲

楼主: alberchi (RELAX)   2019-01-12 17:40:49
真的很可恶 一个国家的议员代表国家的颜面
竟然被这样无情的对待
邵晓铃法官作的太过分了 胡志强市长要不要出来解释一下?
个人强烈要求联署总统特赦高志鹏先生
不然恶例一开 以后议员随便就被抓去坐牢 台湾不就动荡不安
为那些钱就要坐牢 笑死人 是没看过钱吗 那些根本是零钱
一想也知道 谁会为了零钱铤而走险?
※ 引述《MIROS (MIROS)》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SER21KJ ]
: 作者: MIROS (MIROS)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Re: [新闻] 高志鹏贪污罪定谳 绿营齐轰法官邵燕玲
: 时间: Sat Jan 12 17:16:46 2019
: 研究一下高志鹏这个案子的诉讼脉络:
: 1.第一审:南投地院96年瞩重诉字第1号判决“有罪”
: 2.第二审:台中高分院98年瞩上诉字第2007号判决“无罪”
: 3.第三审: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5807号判决“撤销发回”(合议庭5名法官,里面没有邵燕玲法官)。发回主要理由:前审有应调查之证据未予调查。
: 4.第二审(更一审):台中高分院100年度重瞩上更(一)字第68号判决“有罪”
: 5.第三审: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27号判决“撤销发回”(合议庭5名法官,里面有邵燕玲法官)。发回主要理由:前审有调查未尽及理由不备之违法。
: 6.第二审(更二审):台中高分院103年度重瞩上更(二)字第4号判决“有罪”
: 7.第三审: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337号判决:“维持”前审有罪判决 (合议庭5名法官,里面有邵燕玲法官),全案确定。
: 由上可知,4次事实审法院判决,只有1次判决无罪,其他3次都判有罪。其中邵燕玲法官参与2次法律审中(最高法院),还撤销过1次有罪判决。
: 而且这次确定的最高法院判决,因为是法律审,充其量是认为前审有罪判决“没有违背法令”而予以维持;
: 况且最高法院合议庭有5个法官,又不是邵燕玲法官一个人可以决定,刻意带风向引导到政治议题,实在很不可取。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1-12 17:44:00
是邵燕玲.......你是搞笑吗??
作者: energy100203 (小白)   2019-01-12 17:45:00
反串正夯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9-01-12 18:03:00
叫蔡政府同场加映特赦A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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