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鼎泰丰把10%小费全给员工 立委提案

楼主: xuane (xuan)   2018-12-28 12:19:52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ETtoday
: 鼎泰丰把10%小费全给员工 立委提案服务费、清洁费列入工资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27/1341947.htm
: 台湾许多餐厅固定会收取1成服务费,不过外界质疑这笔钱为何最后落到老板口袋,而

: 是服务生。立委陈宜民等20多位立委今(27)日提案将服务费、清洁费列入工资,因此

: 修正《劳基法》第2条,劳动部对此表示,若明定消费者给付的小费为工资,得列计于

: 本工资当中,对劳工的权益未必有利,建议仍应审慎评估,因此决议提院会讨论,须交

: 党团协商。
: 国民党立委陈宜民、蒋乃辛等20人提出“劳动基准法第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台湾部分

: 家对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现象浮滥,沦为商品售价的一环,成为店家额外收入与变相加价

: 手段,与现场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精神毫不相关,因此未规范现行市场商品售价加计

: 务费为总额的经营方式,并促进服务业的劳动权益,新增服务费及清洁费为工资的一部

: 。
: 立委陈宜民表示,劳动部应要保障劳工的权益,台湾餐厅相关从业人员逾80万人,这群

: 其实长期被剥削,主要是因为雇主收了服务费、清洁费,让消费者认为这笔收费会回到

: 务员身上,果不其然,台湾只有鼎泰丰有做到这点,将收取的服务费全部给员工,既然

: 动部订定法律来保障劳工,如今被剥削也不愿站出来,还在那边说“修了法会更低薪”

: 完全不晓得逻辑在哪里。
: 针对立委这起提案,劳动部指出,按照劳基法规定,不论雇主给付的名目为何,凡属劳

: 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均属工资。目前法条是以“概括性定义”方式规范,如采正面

: 列或列举方式,将特定给付项目明列于条文当中,雇主恐为规避法定义务,任意变更工

: 给付内容或名目,进而影响劳工权益。
: 劳动部进一步表示,台湾工资是由雇主给付,其数额由劳雇双方约定,量工作时间的多

: 以及劳务的繁重程度,而给付相对应的报酬,但仍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因此,消费者自

: 直接给与劳工的小费,依劳动基准法规定非属工资,雇主仍应另行给付劳工工资。
: 劳动部解释,若明定消费者给付的小费为工资,得列计于基本工资当中,之后雇主给付

: 资的时候,将可以优先排除小费金额后,再给付差额补足到基本工资即可,对劳工的权

: 未必有利,建议仍应审慎评估。
:
作者: nuc1earsub   2018-12-28 12:25:00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作者: CotyHsu (范特西)   2018-12-28 12:26:00
一个去消费还要帮雇主养员工的概念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12-28 12:36:00
涨10%免服务费不就好了 XD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12-28 12:52:00
这个改了下面也只是换一个名目,不如好好劳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