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标题︰
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请写名称
刘静怡:被告所属柯文哲、陈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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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2V4ih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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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录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105年度诉更一字第85号判决主文:
诉愿决定及原处分关于后开主文第二项之部分均撤销。
被告就原告于民国104年1月21日之申请,应作成准予提供被告所属柯文哲、陈益祥自民国
77年9月1日起至102 年12月31日止“进行无心跳器官捐赠摘取之次数及各次日期”资讯之
书面资料予原告之行政处分。
原告其余之诉驳回。
第一审及发回前上诉审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三分之一,余由原告负担。
#我也该募款打官司吗
4.附注、心得、想法︰
大家可能看的雾煞煞
引述自“独立这边请 ”粉专
“时不时有人问,器官案你们选完就不打了!
这边有最新的进度,刘教授花了4年时间打的资讯揭露案结果出来了,简单讲就是台大根
本没有做伦理审查,林芳郁说柯文哲有通过审查、有申请人体试验都是说谎。
活摘真相:
台大医院请把柯文哲陈益祥自77年到102年指定日期范围内的无心跳器捐次数及各次日期
,以书面交予原告刘静怡教授!
原告其余之诉驳回是什么意思?就小编所知,2014年台大前院长林芳郁信誓旦旦说柯文哲
应该有经过伦理审查以及人体试验申请,于是刘教授就申请要阅览这两项文件(就每一个
所谓的无心跳器官移植案),结果台大自证没有伦理审查,卫福部也回函没有人体试验申
请,所以也就没有资讯可以被揭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