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抽到审选举无效的徐千惠法官是超级铁蓝!!

楼主: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8-12-12 17:32:30
丁丁的选举无效之诉是社会瞩目案件
分案时的案号通常是“瞩字”或“重瞩字”
而且一定采三人以上合议
审判长只是指挥诉讼
实际上写判决书的是受命法官
只是受命法官通常比较资浅,
所以写的书类都要让庭长或审判长看过和核章
不过,既然是实务,写判决一定都是按照判例
或最高法院过往的判决
不然被上诉后很容易被上级法院发回
所以在一审即使有审判长或法官本身有政治上的意识形态,
也不容易影响结果
而且反正,这东西要打一定都是打到最后的
所以重点还是最高法院
不过打到最后打完大概四年也差不多了吧
唉 选输就选输了 赶快准备下一场 不就好了
浪费余生在这种事情 不累吗
那有人提到法定职权说和实质影响力说
其实这东西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争点
和选举无效之诉没啥关系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铭言:
: 恭喜丁丁贺喜丁丁!
: 抽到审理本次选举无效案件的是徐千惠法官!
: 胜诉确定!台北市民喜迎丁市长!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33:00
选举诉讼只有二审都搞不清楚,你还是下去吧
作者: Jasonchen415 (jasonchen)   2018-12-12 17:33:00
选罢法有规定一年内要结束
作者: Kay731 (K少)   2018-12-12 17:33:00
只有二审
作者: tsgd   2018-12-12 17:33:00
这位冰友 选举官司只有二审 一年内打完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7:33:00
实在傻眼 那是指“职务”才有法定跟实质说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35:00
然后还有规定每一审都要在半年内打完,你还是全删了吧最多就是1年
作者: v00001 (猫)   2018-12-12 17:35:00
丁丁已经没有下一场了
作者: ctx1000 (时を刻む呗)   2018-12-12 17:36:00
这样DPP就复活了XD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7:37:00
大大不搞民事诉讼吗 钱坑耶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38:00
我是说你文中的错误资讯一堆这改至少有四年以上了
作者: ctx1000 (时を刻む呗)   2018-12-12 17:39:00
丁丁没再担心热度的吧 他有一步走一步阿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39:00
你如果是律师,真想知道你的执照是不是用鸡腿换的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7:40:00
l大 律师有分领域好吗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41:00
但这个真的很瞎啊,我没有执照都知道改超久和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8-12-12 17:41:00
选举无效只有二审 二审需于一年内审结
作者: gibbs1286 (学无止境是国关)   2018-12-12 17:41:00
走刑事的应该不会管选罢法或民事怎么发展吧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8-12-12 17:41:00
丁丁就最后一场了 谁跟你下一场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2-12 17:42:00
好歹在业界连这个都不知不觉我就觉得有点扯了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7:42:00
不瞎好吗 走刑事不懂民事 很正常...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8-12-12 17:44:00
走刑事不懂民事很正常??????? 敢问是60以上的老律????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7:49:00
我十年啦 不算老 嘻嘻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8-12-12 17:50:00
我觉得很虾 连我不是法律的都知道不用打这么久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8-12-12 17:51:00
搜一下就知道不用打那么久了 还在那边找借口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8-12-12 17:54:00
查一下不就知道的东西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8-12-12 17:54:00
敢问是10年什么? 10年律师吗?https://moptt.tw/p/PublicServan.M.1533132964.A.4A2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8-12-12 18:03:00
不修文却回一堆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8-12-12 18:03:00
敢问talesb72232是否是非律师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8:12:00
我那题解法是对的啊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8-12-12 18:14:00
我不信有任何一个通过律师考试的人会说出"过失杀人"这就像说自己有律师执照却大喊要保留法律追诉权一样荒唐而且你解的连讨论故意的层次放在哪里都搞错 还觉得自己对?突然发现自己没必要浪费时间在你这种人身上 XDDD他在跟别人讨论"学术"问题在国考版的回文欸全都是国考生或学生 干一般人有啥关系?你要继续帮他护航是你的自由我不能阻止你啦只是你要不要回头看一下你护航的对象是怎样子阿^^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12-12 18:38:00
你要我服务吗?如果你要法律咨询或有诉讼案件 可以站内信喔8年前回的文 你怎么说都可以 反正我也记不太起来只能说如果要找律师 可以站内信 拜托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8-12-12 20:52:00
浪费阿伯的钱啊 阿伯又不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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