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loda (kuloda)
2018-12-07 14:55:17※ 引述《cocop0175 (2.98624)》之铭言:
: 看到这种文章真的觉得台湾法学素质蛮糟的
: 法律是保护拥有证据能还原事实的一方
: 绝对不是保护玻璃心
: 好,让我们直接讨论证据
: 丁守中要打赢官司,很简单,他必须举证的条件如下:
: 1. 弃姚保柯的证人存在
: 2. 弃姚保柯的票数大于败选差距
: 3. 保证弃姚一定保柯,而没有“任何一票”投丁
: 基本上条件1在法院根本不可能有实质证据。
: 我国投票采用“不公开记名”选举模式,丁丁找上法院的证人,除了选举人名册真的有领
: 票、用嘴巴口述弃姚保柯以外,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口口声声喊弃姚保柯的人,选票
: 最后是投给谁的。
: 好啦好啦!假如你们觉得丁丁有理,他们推出来的证人也有理,请问一下我是台北市民,
: 我能不能主张自己是低能喜憨岛最后不投柯“宁可让国民党上!”
: 如果你们能相信有弃姚保柯,为什么不能相信弃姚保丁呢?选前某XX看民视的主持人的白
: 痴言论,不就证明真的有些人会宁愿让国民党执政吗?
: 可能某群人是智障,就当法院也是智障吧。
: 别闹了,你们唯一的机会就只是验票而已,真的很难看。
先讲结论
就算证明有弃保,选举也不该无效。
基本上选举是一个比候选人得票数多的政治活动,得票多者当选,
假设原po1、2、3条件满足,那代表什么?
的确有足够的票,本来要投姚在开票资讯揭露后,改为投柯,
而没有这些票的情况下,柯的票数比丁低。
好,那即便如此,为什么这些票最后就不能算数呢?
这些选民只是在投票前,比其他选民有更多资讯,来做出选择判断。
这些票本来就是在柯姚之间流动,从头到尾不是你丁的票,
你丁无法在这案子里争取自己更多票,只是希望砍对手的票。
但,某些选民在更多资讯下做了从投姚改投柯的选择
你可以说这不是选民的自主意识跟民意吗?
为什么要算是选举无效?
所以这案子的逻辑很简单
一、无法证明有弃保。
二、无法证明弃保的票数差距足以造成柯丁得票多寡逆转。
三、就算满足前两者,也是选民自由意志的选择。
所以叮叮,看清楚状况吧。
作者: yukita65 2018-12-07 14:58:00
落选立委要当选原来只想靠三咖督中的弃保而胜选,真是废到笑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8-12-07 15:02:00
重点不是丁 是有够大量的弃保因边看边投造成的影响弃保没违法 但是选举的公平性受到严重影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12-07 15:08:00本来就很单纯 验完票 输就是输 赢就是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12-07 15:09:00我觉得这不需要动用到逻辑 现在是2018 不是3~40年前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12-07 15:11:00也很多人深绿督烂柯P 看丁丁快输投给他阿~这怎么算阿~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8-12-07 15:12:00
今年的选举是很异常的 往年没有这种现象
作者: yukita65 2018-12-07 15:13:00
你和落选立委一样无知,边看边投是选务公平性有问题和够大量的弃保能画等号,况且边看边投公平性的问题就算输一票或输百万票都一样公平性受质疑,不要把选务和弃保混为一谈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8-12-07 15:14:00照丁的逻辑,如果弃保导致柯票变多,那重选也一样是柯票变多,因为这次不只开票时还在投的弃保,连开票前的姚票都能弃保改投柯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12-07 15:16:00今天不是白绿对决蓝 丁丁应该要输的心服口服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8-12-07 15:17:00
弃保是果 影响选举的果 其中之一的因果关系同意再选会输 只是现在不是输赢问题
作者: herliou (jimmyho) 2018-12-07 15:28:00
丁丁不管怎样翻了不盘 无视他就好 你越关注他 他会越昌邱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8-12-07 15:30:00
丁丁当然是为输赢 只是现在 他知道 他再选也不会赢他也没笨到认为再选他会赢 如果真笨我也无话可说
丁丁是知道 没靠选举无效凹重选的话 下次就是换万安出来选囉
所以丁可以主张选举无效 但不能主张当选无效 不过选举若无效 代表全台要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