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条
选举委员会办理选举、罢免违法,足以影响选举或罢免结果,检察官、候
选人、被罢免人或罢免案提议人,得自当选人名单或罢免投票结果公告之
日起十五日内,以各该选举委员会为被告,向管辖法院提起选举或罢免无
效之诉。
选举委员会办理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违法,足以影响
选举结果,申请登记之政党,得依前项规定提起选举无效之诉。
119条
选举或罢免无效之诉,经法院判决无效确定者,其选举或罢免无效,并定
期重行选举或罢免。其违法属选举或罢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选举或罢免无
效,并就该局部无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
没有全台重选问题 各县市根本没有人提起告诉
议员部分全台也只看到一个输6票提出验票而已
丁丁千分之三真的太近了 又有三咖督弃保效应
但他一样有非常高机率被法院判吃土
其他几万票几十万票的单挑选区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