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拼经济~ 简单啦

楼主: xoyster (若隐若现)   2018-11-14 21:03:44
违法久了就合法啦
拼经济?让盖在农地上的工厂就地合法就好啦
怎么做?
先讲结论:申请临时工厂登记
农地非农用就是违法
这里不仅教农地上的违章工厂如何合法
而是扩大所及
农地上盖的豪宅啦、仓库啦,都可以用这招合法
几个观念要先知道:
一、设立工厂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盖工厂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业用地,例如甲种、乙种、特种工业区、丁种建筑用地。
其实住宅区、商业区也是可以设工厂的,只是有规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筑大抵指有拿到使用执照的建筑物,用途登记为厂房。
一样,住宅区住二住三可否登记工厂?可,只是有规模的限制。
二、何谓临时工厂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暂时”让你合法的工厂
例如:在不该设立工厂的地方设工厂(例如农地上盖的工厂),让你暂时合法
三、临时工厂申请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经存在的非法工厂(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续制造加工营运迄今。
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办法:
明订未登记工厂业者可补办临时工厂登记,补办通过厂商给予“辅导期”。
何谓辅导期:
在这段期间内,让你暂时合法,请贵厂商搬到工业用地去吧。
这期间内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区域计画法、都市计画法及建筑法相关处罚规定。
(无敌帝王条款,也就是土地违规(例如农地非农用)免罚、建物违章建筑免罚)
政府说帖,讲得很了不起便是。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93&aid=29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89&aid=30
法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105
第一波开放登记:
开放登记申请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经核准临时工厂登记的临时工厂,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后,临时工厂登记証自动失效。
(也就是:政府给你至少5年的时间迁厂,够了吧)
免罚期限总是会到的,在业者屡屡向立委陈情要求哭邀之下
(明明违法还免罚,这么爽干嘛迁徙?)
在立委及经济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长存活期限。
第二波开放登记:
开放登记申请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经核准临时工厂登记,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后临时工厂登记証自动失效。
(也就是,让你迁厂的时间从106年)
现在第三波开放登记的案子又有立委们连署了
呵,看看是谁主导的
https://reurl.cc/1Yz0m
资格从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厂
放宽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厂
通通有奖
非法工厂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目前已经有6951家临时工厂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里面有名单)
还有一屁股审核中,
还有几万家等著第三波开放申请送件的非法工厂在等待
反正这政府办事已有前例,再开放一波临时工厂登记申请
既然预期还会开放,那就在农地上抢建吧~
说到这,
这绿色执政去年10月才大张旗鼓
说要拆小英就职后在农地上冒出的工厂
相关讯息见农委会网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里面有农委会内政部经济部三堂会审联合发布的函
行政院说放手去做的函
还有怎么拆的行动方案核定计画书
洋洋洒洒信誓旦旦
然后....全国在农地上雨后春笋盖起来的工厂只找出17间
拆了15间
哇,好有魄力
这绿色执政放消息证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这几天还梦到受某躺着选变成55波的县市:
这行动方案已经达成宣导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还有
要选举了,有检举案进来就....先放著呗,选完再说
拿到临时工厂登记的免罚存活期限一延再延,
那跟合法工厂好像没什么不同,根本无敌了。
也就是把乖乖找工业用地设厂、乖乖申请搭排或跟污水处理厂纳管的合法厂商当傻瓜。
Well.....
临时工厂申请有限制,可见招拆招,
申请的撇步及如何技术性达到在农地上盖豪宅、仓库、工厂皆合法,
下回慢慢分解。
拼经济?还不简单
让盖在农地上的工厂就地合法就好啦
中央+地方+非法厂商联手演出哩~
作者: whitenoise (钢铁牧师)   2018-11-14 21:06:00
原PO真知灼见,建议应征幕僚,或高考当官为民服务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8-11-14 21:07:00
空心菜说2016年5月20日前违章工厂都可以辅导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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