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indeX (火神炎焱燚)》之铭言:
: 不只如此,
: 更猛的还在后头…
: 之前颜若芳不过是打电话关心一下,
: 员警也按照正常程序先寄通知书给ReeJan约做笔录,
: 这种情形其实先不去也可以,等员警把案件呈报检察官,
: 检察官会先发传票给被告,若再不出庭,才会开拘票给警察前去拘提到案。
: 但是本人被徐巧芯以同样案由提告,
: 却是由侦查队长官亲自带一名员警来到我家把我带走!
: 请问这样跟拘提有何两样?而且还没有拘票!
: 这让我想起党国时代常常有人民被警察带走就永远没回家了,
: 当下让我颇挣扎是否该先留几句遗言给家人…
解严已经20年了 怎么法治教育还没有进步
警察要带我走
不好意思喔 你有拘票或是通缉令吗? 要进入我专有范围查看,你有搜索票吗??
造谣生事,无端侮辱执法人员
就本人的经验,你这篇文章可以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裁罚
我等下帮你转市长信箱跟柯文哲抗议
然后看看您当地派出所或是来找您的警察是哪个单位的
: 然后就为这种小事被带上警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咧…
: 警车上还有国民党党徽,警帽和警察制服上也有国民党党徽,到了警局,
: 门面更是有大大的国民党党徽,真的是很有国民党警总的FU~
国徽和党徽搞不清楚...=.=
: 然后我就被带到地下室某密室…
: 警员做完笔录后,长官竟然还要先“润稿”,
: 也不知有没有修改成有利徐巧芯的方向?
: 当时已经十点多很晚了只想赶快完事回家,
: 笔录随便看看就签字了,反正检察官也会再问一次。
你自己都随便看看就签字怪谁?
: 还有,当时颜若芳是因为被指控诈领议会出席费愤而提告,
: 这可是等同于马英九当初罪证确凿遭起诉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之贪污重罪,
: 而且颜若芳早就表明候选连任市议员的意愿,所以提告勉强合情合理。
: (只要她完成登记参选,再请ReeJan下架影片一次,若仍不从,就该当法定要件了。)
: 反观!我是因为八卦板 #1RdGwCEN 被告,
: 那篇文章内容主体全是徐巧芯在新闻面对面与吴秉叡的某段对话,
: 然后我整理该片段她所表达的言论与态度而浓缩总结在标题上,
: 并于签名档表示我对这段节目的心得感想,这样跟选举选务到底何干?
: 难不成只因为她是候选人,选举期间别人都再不能评论她的一言一行了?
: 怎么和“因为侯友宜参选新北市长,促转会就得屈从其党国心态习惯成自然的特权,
: 而必须昧于良心、悖于职权,纵放顽垢的他”有94.87%相似度?
: 什么叫东厂?以上才是活生生、汗涔涔、泪汪汪、血淋淋的党国东厂现形记好呗!
: 尤其可怕的是,巧芯连议员都还没选上,背后势力就如此庞大,
: 给她选上了,不就横著走路了?颜若芳、张天钦比起来,简直是幼稚园、小儿科!
: PJEZ你还说“我刚刚LINE了巧芯 对方也是平民子弟 又不是连家 哪有人告你”
如果真的是像你说的以前警总时代的方式
你还有打这篇文造谣的机会喔??
早就GG了
: 结果咧?什么阵仗伺候?八卦板和政黑板,所有批评攻讦颜若芳告网友的文章,
: 把名字改成徐巧芯,民进党改成国民党,不是才更适合贴切十倍吗?
: 结果KingKingCold讨伐起颜若芳好似理直气壮、义正辞严、正气凛然,却对我
: → KingKingCold: 支持徐巧芯提告了 这完全可以告
: 推 KingKingCold: 造谣成这样已经算是悖离事实了 支持
: → KingKingCold: 徐巧芯提告
: 你这到底什么心态、什么智识、什么逻辑?立场颠三倒四的,有何中心思想可言?
: 这种程度也叫战神,稍有常识的都知道这不可能告得成,
: 巧芯要选议员的人才,这样对付网友,至于吗?
: 而且本来我在政黑板发的文22日已删除,也请PJEZ删回文,PJEZ却不删,损友吗?
: 然而八卦板发言权限已提高,害我无法再删该文,于是我去信四位板主要求删文,
: 他们却毫无作为,害得巧芯以为我故意不删,在25日提出告诉,
怪我哩,我跟你完全不认识
: 当时这四位板主如果能多些同理心、体谅心,就不会造成此次司法资源的浪费,
: 让社会更和乐和谐,却何乐而不为,有必要这样吗?明明举手之劳而已。
: 那巧芯是否该以“不作为帮助犯”连你们也一起告呢?
你要对我提告,那快一点好吗??我最喜欢被人告了
帮你补上之前文章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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