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的想看就提出请求要资料 510的程序才是对的
: 更何况 董事会的职权是决定要不要执行方案 而不是决定这方案可不可行
: 陈景俊看到这方案他也只能片面同意 无法否决 难不成董事会不相信下面的方案 要自己
: 出钱再研究一套方案
: 下面人才有专业 董事会根本不该干涉下面人的专业
: 陈景俊说法怎想都不合情合理
: 这件事510立场很正确 柯迷不要再为了护主随意生事造谣 很难看
奇怪3k你是反串吗? 我记得你应该对法律不会那么不熟才是阿
依据公司法 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是董事会 不是总经理吧
你总经理要对外提出 公司向机关提出需求的方案
除非事前已经有董事会决议授权此一需求方案提出完全 由总经理决定
不然你总经理要代表公司提案出去 不用经过董事会确认?
那你是把公司真正最高决策机关视为无物吗?
更别提你吴音宁花钱找城乡所做的规划需求案 这笔预算有没有经过董事会同意
每个公司标准的程序 都是 除非董事会已经授权给总经理 由总经理决行相关方案
否则涉及公司利益重大的事项 又不是日常业务经营 本来就要送董事会同意阿
3k 我真的对你很失望 想不到你对公司经营法律 如此不熟悉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