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黄国昌影射买票 李庆华求偿500万败诉
2018-08-06 18:55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2016年立委选举新北市第12选区由时代力量黄国昌击败国民党李
庆华胜选,但李庆华自认遭黄国昌影射买票,提告并求偿500万元。不过,刑事部分士林
地检署日前已处分不起诉,民事部分士林地院今宣判,也判李败诉。
李庆华提告指出,2016年1月5日黄国昌召开记者会,指称“金山万里、瑞芳是两个不同系
统在进行贿选”,隔天与律师郑深元再接受三立新闻台记者白乔茵采访,表示“贿选是有
系统的,如果没有金钱来源,是不可能这样做的”、“我们目前掌握到的情资是有1票到
数千元”。
记者事后制播新闻表示,“黄国昌因为竞选很辛苦,得了脚底筋膜炎,却要对抗财力雄厚
的对手”、“有现金交易,一票3000元”、“若要催出生锈的蓝色选票,需要花钱”、“
基隆地检署已经介入厘清,李庆华8年之路将横生枝节”。
李庆华认为,黄国昌记者会影射他贿选,侵害他的名誉,遂请求黄、郑两人连带赔偿300
万,隔天三立新闻的报导同样侵害他的名誉,另请求黄、郑、白及三立新闻台4人连带赔
偿200万元。
士检处分不起诉后,士院向检方调阅卷证发现,黄的竞选队确实有接获民众检举,基检也
有分案调查,且黄国昌强调记者会目的是宣导反贿选,并非以损害李为目的,虽然经新闻
报导后可能影响李庆华的社会评价,但选举具有重大公益性,李身为知名公众人物,应负
较高容忍义务,遂判李败诉。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11079
好惨 告人侵害名誉 刑事不起诉 民事败诉
好久没看到他了 2020还有要再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