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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提剑潭中心当宿舍?都发局:风景区不得作寄宿宅!
新头壳newtalk | 周煊惠 综合报导
发布 2018.07.06 | 18:58
国民党新北市长参选人侯友宜近日卷入文化大学宿舍“大群馆”风波,为解决宿舍短缺问
题,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姚文智昨(5)日提出,若北市府真有心要处理,可将剑潭青
年活动中心当作宿舍,“真心不骗”。不过,北市都发局表示,剑青中心位在“风景区”
,依据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不得作寄宿住宅使用。
北市府都发局日前认定“大群馆”违规使用,由于大群馆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住
宅区(二)”,文大以宿舍名义提供该校学生使用,属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
5条规定之“第三组:寄宿住宅”,依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就仅能做集合住宅,当
宿舍就违规。
姚文智认为,要解决文大宿舍案,可利用被贱租的剑潭青年活动中心,短期而言,已被北
市府贱租的剑青本即旅馆,有相当空间,可透过北市府与剑青协调,与文大共同协助学生
短期安置。
不过,记者求证北市都发局后发现,剑青中心属于“风景区”,依据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
制自治条例,是不允许作为寄宿住宅使用。若真的当作学生宿舍,恐和“大群馆”一样会
发生土地使用分区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