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就是为什么信赖保护原则这么重要,为什么法律的修改和新增不能朔及既往,因为人民
: 的感受会非常强烈地差。
: 法律条文是死的。再怎么严密的立法,总是难以避免给掌权者一些弹性认定空间。以文大
: 这件事情来说,明文规定里面有“教育设施”这一个项目,那么这样的认定就有空间。如
: 果六年前被认定为教育设施,但是被抓到送钱、贿络,那么你还可以解释说这是弊案,因
第一个没有任何公文显示 六年前文大宿舍就被认定为教育设施
有的话请出具公文 这样就可以给市政府一刀毙命
第二个信赖保护原则 是国家积极做了什么行政行为后 你相信政府而去做的
今天你车停模糊不清的红线 就算你停了十年都没被开过单好了
然后十年后政府派人把这条红线画清楚了 告诉你这里不能停车了
然后你跟我讲这是信赖保护原则 这是我家门前我有使用的权利
你十年都没开我单 现在划了红线 跟我说继续停药开我单
我不服 要主张信赖保护 你觉得你去行政法院打得赢?
十年没开你单可能是没人检举 或是行政怠惰
因为行政怠惰获取的反射利益 可以主张信赖保护 也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