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07-06 10:04:47: 这就是为什么信赖保护原则这么重要,为什么法律的修改和新增不能朔及既往,因为人民
: 的感受会非常强烈地差。
: 法律条文是死的。再怎么严密的立法,总是难以避免给掌权者一些弹性认定空间。以文大
: 这件事情来说,明文规定里面有“教育设施”这一个项目,那么这样的认定就有空间。如
: 果六年前被认定为教育设施,但是被抓到送钱、贿络,那么你还可以解释说这是弊案,因
第一个没有任何公文显示 六年前文大宿舍就被认定为教育设施
有的话请出具公文 这样就可以给市政府一刀毙命
第二个信赖保护原则 是国家积极做了什么行政行为后 你相信政府而去做的
今天你车停模糊不清的红线 就算你停了十年都没被开过单好了
然后十年后政府派人把这条红线画清楚了 告诉你这里不能停车了
然后你跟我讲这是信赖保护原则 这是我家门前我有使用的权利
你十年都没开我单 现在划了红线 跟我说继续停药开我单
我不服 要主张信赖保护 你觉得你去行政法院打得赢?
十年没开你单可能是没人检举 或是行政怠惰
因为行政怠惰获取的反射利益 可以主张信赖保护 也太可笑了...
真的认为自己没错早提诉愿自救了 现在只是反咬一口解解气 挡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8-07-06 10:07:00行政怠惰 跟反射利益 似乎矛盾了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10:00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12:00以你的例子 就是当年来看过说红线不违规 现在又突然说违规了
作者:
basta (basta)
2018-07-06 10:14:00其实脚踏车其在人行道也是违规,看看ubike,呵呵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7-06 10:14:00你看看你的图的标题是啥 汪礼国这样护航...
原PO 自己爱提违规停车当例子 被打脸了 还不承认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7-06 10:15:00给文化大学学生住宿使用就是宿舍?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16:00住一 住二 教育设施等等都是土管自治条例里面的... 都直接下结论不违反了
这张函究竟是证明了合法性还是证明了当初在乱搞...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7-06 10:16:00侯家公司自己出租给文化大学学生是合法,跟宿舍合法不一样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17:00还在凹里面的细则那条对不起来
所以我才觉得扁郝两朝都要好好查清楚才算是真的依法行政符合公义。凭什么公务员可以违法不处罚,人民就要被罚款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7-06 10:18:00更不要说这份公文在当年15天后就被修改说法了
含来含去含出一条大大的财路 文大用这宿舍领了多少纳税
S大,回函是写“集合住宅租给学生住宿”不违反法规,可不是直接认定属于教育设施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20:00可以查当出这出这公文有无违法,但民众这方拿到这个就表示政府承认合法了
汪礼国和又昱和文大应该是在法律边缘玩文字游戏,不然为什么侯和文大不直接拿法条与公文来打脸,只硬咬著北市过去都没有说他违规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25:00回函直接下结论 不违反土管条例 什么集合宅 住宿宅 教育设施都是土管条例例里面规定的,一句话就说没违反了,哪还细节不对的事,细节不对的事,细节有不对敢出个不违反条例?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26:00没有人这样看公函的吧…上面就说集合住宅给学生住不违法,
公务员做错事,所以北市根本不开罚只要求改善。但都不拨乱反正也不对、最好全部挖出来惩戒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7-06 10:26:00汪礼国还在新北市府 快找他来打北市府都发局的脸
作者:
s097010 (麦当胖胖堡)
2018-07-06 10:27:00他不是说没违反集合住宅规范,是整个土管条例哪有啥扩大解释的 凹集合住宅才是限缩解释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28:00就说没人这样看公函的,他前面有提案由就是有限定
但是上面有两个关键字,写“现况” 现况是要认定的而且还特定对象为“文化大学学生”全部都住“文化大学学生” 怎么不写“大学学生”就好或是写“学生”就好 或是供人租宿 旁边也有华冈呀公务员 在公文书里头写"现况"二字 他是要认定过现况的
所以都发局那时有问题啦,不可能文大又昱都发局都没研究法条,更不用说神奇的无厨房的集合住宅使照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34:00总算知道你们在纠结什么了,看文不能只看划起来的地方
登载为“集合住宅”,对呀~纠结这干嘛? 登载是那样呀
要不是要给民进党输到土土土 侯这处理态度跟政治判断真的不能让人苟同
但接着的文字&语句,是写现况! 而且还特定文化大学学生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38:00他不就写这个地方可以当多户住宅,然后登记是集合住宅,学生以集合住宅的形式住宿是合法的,他可没说以寄宿住宅形式是合法的
如果要厘清那张公文,大概还要知道到底有没有去现场勘查纪录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39:00你硬要钻字眼我也没办法,你写过公文就会知道问题
如果检举人说提供学生住宿违法 承办没看现场依据检举人口头描述,当然是认为像是一般住家出租的情况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7-06 10:40:00汪礼国还活着阿 请他出来打脸北市府都发局 方为正途
如果没文件表示市府单位有无现场勘查过得纪录,口头翻供你也没办法
101年都发局要是有去现场会勘过 还做这判断就有事吧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41:00公务员写这种东西都是你写什么来问我写什么回你,这些词汇多半都是复制你来函上的东西而已,你以为写现况就是现场看过?如果有的话他就会写几月几号现勘后认定了现实就是如果民众只是来函问个问题,不是在争执或是在打官司,他公务员就是根据你文内线索依法规回复而已
我纯粹用该公文推拟,现况可以有不同表述,一个是确实
就这点我们不清楚啦 如果只是被来函问 阿他就看你登
中文很麻烦 如果承办翻供回复说检举人当初问说出租给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46:00没有这种肯定,公文上有赘字很奇怪吗?这时候又这么肯定公务员的素质了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47:00如果来文问:依我目前状况给学生住可否 ,公务员直接回依现况可以也是很有可能的,说实话,会去现勘的反而少吧
我重打..就如同BUMAS讲得这样就是了其实如果有现场勘查过 公文应该的确会说哪个时间点看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6 10:55:00我就说了,他根本就是你问我答而已,我建议调去问的文会更清楚,写公文复制贴上是重要工具啊
如果检举人问建筑提供学生住宿 没讲大学名出现大学名那才真的怪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3:12:00中肯,跟一堆法盲侯粉解释真的蛮无奈的。汪就是故意装傻护航侯的始作俑者,侯粉还要拿来佐证真的很很好笑,汪如果自认没错,干嘛还要偷偷去台北市政府桥事情?
你发文六分钟就被四楼打脸成猪头 文还留着我也蛮佩服你的耻力哇靠下面还一群河粉绿畜护航成这个样子喔?恶心,真是恶心这个案子就是主管机关认定前后矛盾,让人民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