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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办三问林洲民 并要林向社会大众道歉
2018-07-03 18:30联合报 记者陈珮琦╱即时报导
有关台北市政府都发局认定文化大学大群馆违反“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不得做
为“寄宿住宅”并限期两个月改善;侯友宜竞选办公室傍晚提出三点质疑,就教台北市都
发局长林洲民,并请林向社会道歉。
侯友宜竞选办公室三点质疑是:
1. 林洲民公开强调该局内部有都计与建管两个系统,同时承认两个系统对文大宿舍的认
定并不相同。侯办质疑,为何林局长可以放任同一局内有两套不同认定,难道不需要出面
统合?局发公函究竟代表哪个系统意见?尤其官方认定事涉人民财产相关权益,林局长不
需要向社会道歉吗?
2. 林洲民表示大群馆确实专供文大学生使用的宿舍,态样归属“土管条例”规定的“寄
宿住宅”,非属教育设施。但是主管机关教育部又认定大群馆确属教育设施,中央与地方
两机关认定不同,究竟该听哪一边?
3. 林洲民声称“‘住二特’不能有教育设施”,大群馆所在位置属土地使用分区中的“
住二特”,系依据台北市政府97年12月11日公告的“变更台北市士林区阳明山山仔后地区
第二种住宅区为特定住宅区细部计画案”,然而该计画书中第18页一般性规定中指出,“
有关‘特定住宅区(二)’于本要点未规定部分,比照第二种住宅区相关规定办理。”此
外该计画书第24~25页中对于“特定住宅区(二)”的特别性规定,并无“特住二”不能
有教育设施的规定或任何说明。
侯办指出,都发局今天的解释等于说“文大租给学生不合法、民间(又昱)租给学生就合
法”,社会大众根本无法理解。另外,一个局处可以有两套彼此矛盾的解释系统,不同时
机任意变换使用,以及能否认定为教育设施又与中央不同调,这三个荒谬教人民如何遵从
?台北市都发局难道不需要出来道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