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00:06联合报 李敏/清华大学教授、“以核养绿”公投共同发起人(新
经济部预告订定“契约容量一千瓩以上能源用户应遵行之节约能源规定”。规定说“为加
强节约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及抑低尖峰负载,上述能源用户应参加公用售电业需量管理方
案”。
电费分两部分,容量费率与能量费率。用电户与台电间约定契约容量,依容量(单位是瓩
)收取基本费;容量费率固定,一个月内的最高瞬时用电没达到契约容量,也要依契约付
钱;但如果超过是要被罚款的!能量费率依使用电量(单位是度、瓩时),用多少付多少
。对大电力用户而言,基本费是一份庞大的支出。
台电提出的“需量管理方案”,若台电预估第二天的备转容量低于九十万瓩,约定的契约
容量作废。在尖峰时段,用电户允许的容量是前五个工作天用电平均值的九十五%,如果
超过要付罚款。推动管理方案的目的是降低负载,避免分区停电。但这是没有诚信的片面
违约,台电无法提供合约规定的电力,应该要付违约金,现在不但不付,反过来还要罚款
。去年为了避免限电,台电采需量竞价的方式,亦即付钱给用电户,请他少用电,这算是
利诱吧;今年供电更为吃紧,利诱解决不了缺电,就拿出棒子来了。但是这根棒子有法源
依据吗?
依能源管理法十九条:“中央主管机关于能源供应不足时,得订定能源管制、限制及配售
办法,报请行政院核定施行之”。换句话说,能源供应不足时,政府是可以这么做的!但
是经济部的公告却引用能源管理法第八条第二项:“…能源用户之指定、使用能源设备之
种类、节约能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之规定,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这一条是在谈能源使
用效率,不是在限制能源使用啊!政府明明知道今夏供电会出状况,才会强制要求业者降
低用电,但死要面子,不愿意承认台湾已经“缺电”的事实。
对大用电户而言,一天之内要用户节能五%,简直是痴人说梦,可以想像的因应措施包括
减少生产量、改变工作环境 (如不开冷气)、停工或歇业,劳工有薪无薪要看各自的造
化了。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以后每天下午四点,等台电公告来决定要不要上班是一个什么
样的情景。难道这就是四月十六日媒体报导的:“工业用电吃重,总统:缺电还要痛苦十
年”。
总统女士,企业主会跟着您一起痛苦吗?十年后他们会在哪里不是很清楚,但不会是在台
湾;会跟您一起痛苦的是走不掉的平民百姓!不对,痛苦的是我们,不是您!请总统回答
一个问题,核电厂延役,核四商转,我们是否就不痛苦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171681
想要让菜渣政府倒台 今年年底就要先用选票教训这个政治诈骗集团
有资进党在的一天 缺电问题就没有解决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