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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请写名称
投书:不要为管中闵哭 要为台湾法律已死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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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赵晓音 2018年05月07日 00:00:00
3.转录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前阵子我收到罚单,上面清楚的写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四款
,违反的结果是要罚多少也写得很清楚。
但是教育部说管中闵违法兼职,问是违法哪一条?问半天说不出来。徐国勇的名言“违法
就是违法”,在PTT传为笑谈。我们去告人都要说我是依照民法或是刑法第几条,所以我
不相信法律人不懂教育部并没有依法行政。
我不相信法律人不知道管中闽依据台大规定于5月17日取得校长签可的公文就是没有违法
兼职(国立台湾大学非兼任行政主管职之专任教师任职或兼职营利事业机构或团体准则第
四项第三款),我也不相信法律人不懂法律是不能不溯及既往的。有一天政党会轮替,但
是谄媚的政客会永远让人记得,他们曾经出卖了台湾法律。
政府为了要拔管,不惜毁掉法律应有的价值与安定性。黄线停车都需要法律规定,但是教
育部说一个人违法兼职却不用提出法条依据。徐国勇的“我说违法就违法”令人不寒而栗
,他一个人说了算,有没有法律依据根本不重要,台湾就不再是成文法国家了。
你怎么知道你不会有天就突然被抓起来,因为政府说你违法,而且那个所谓你违反的法条
,其实并不存在。
我不介意管中闵当不当校长,但是台湾还是不是依法行政的成文法国家,跟我们每一个人
都有关系。今日政府如此对管中闵,明日也会如此对你我。你不需要再担心管中闵,你该
担心的是你自己。
4.附注、心得、想法︰
刚刚在八卦版看到吴秉叡也发文了,
果然很优秀的又跟大家对着干,不愧是不爽不要投
之前不小心八卦转录文多发了被水桶不然还真想推文吐潮一下 = =
2018/05/07,希望台大能继续撑住,别输给当政者恶心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