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有三个关键字没有上色。上色之后一切就更清楚了
※ 引述《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之铭言:
: : → ice80712: 可是法条上面不是有说要利益回避? 05/04 09:50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7
: 第 6 条
: 遴委会委员为校长候选人者,当然丧失委员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
: 遴委会确认后,解除其职务:
:
: 一、因故无法参与遴选作业。
: 二、与候选人有配偶、三亲等内之血亲或姻亲或曾有此关系。
: 三、有学位论文指导之师生关系。
:
: 遴委会委员有前项不得担任委员之事由而继续担任,或有具体事实足认其
: 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候选人得向遴委会举其原因及事实,经遴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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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有什么资格可以说三道四的呢?法规明明很清楚。
还可以补一个资讯,台大原本的遴选办法版本中规定,对于有具体事实足认其执行职务有
偏颇之虞者,遴选委员得向遴选委员会举其原因及事实,提出回避要求。然而因为教育部
的母法里面,没有给遴选委员这个权限,所以台大呈报教育部之后,被要求必须修改,把
文字改为“候选人”得提出回避要求。
: 决后,解除委员职务。
: 前二项所遗委员职缺,按身分别依第二条第二项规定递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