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拔管已成定局,教育部连诉愿也不想给,
坦白说真有点威,反正教育部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用道德标准当考量,套句李教授的那句话,要嘛告、要嘛吞,
和我这升斗小民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是我觉得整件事最让人担忧的是,
所谓道德标准作为审查标准,
有一票人觉得这很合理,诡异的是道德标准的标线到底在哪,
没有白纸黑字写出来,不就是个人喜好做决定,
在没有标准下强调高道德标准,
然后说这是妥适的处理,
那不就是给了一把不受约束的大刀,
基本只要不符合高道德标准,
至于标准在哪,谁知道。
所以应该要请教育部推出"国立大学校长遴选道德规范量表",
再依照各学校所需的量表分数依序列出,
而教育部长也会在此量表内,
藉管一案能达到这件事,也算是避免未来类似情事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