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拔管案 顾立雄:研议拿到大学同意函才能提

楼主: equation02 (伊奎逊02)   2018-05-03 20:01:18
※ 引述《nnkj (井上吃鸡)》之铭言:
: 2017/4/28 台哥大函请台大同意管中闵兼职独董
: 2017/5/2 管中闵送出‘台哥大独董职务签办表’
: 2017/5/3 台大财金系系务会议通过兼职申请
: 2017/5/17 杨泮池校长签办同意
: 2017/6/14 台哥大股东会选任管中闵为独董
: 2017/10/2 台大正式回函台哥大,同意管中闵兼任独董及另二职(另寄副本给管)
: 我的看法
: 就管中闵而言,他已完成手续,5/2~5/17得到台大的同意,6/14去兼职, 并没有偷跑.
就教育部提供的时间表 https://goo.gl/ca1EC5
2017/08/01 管中闵提出审计委员及薪酬委员兼职申请
2017/09/13 台大财金系系务会议通过管中闵审计委员及薪酬委员兼职申请
2017/09/22 台大教务长同意管中闵审计委员及薪酬委员兼职申请
然后
2017/08 管中闵参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出席会议这部份,曾铭宗也有提到,确实是事实(影片11分钟左右)
https://www.facebook.com/myudn/videos/10156891457321030/
那这样 兼职审计委员及薪酬委员 算不算偷跑?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3 20:08:00
这两个职位本来就是独董的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12:00
餐与薪资会议 可以用独董身分阿 独董的性质出席会议很正常的参与
作者: gingsow ((茶))   2018-05-03 20:19:00
鸽子封包吗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19:00
附带一提 管有没有向台大取得另兼两委员的同意? 有我并未主张管当时已就位另两个职务 管单以独董监督的名义出席薪资会议 就过关了
作者: mrlcoco   2018-05-03 20:24:00
乌贼战术呗 讲那么多干嘛 告法院去 就知输赢啦
作者: qweasd951 (ya)   2018-05-03 20:25:00
台毒一直再跳针是怎样 顾也说了 这有事后追朔 所以没有问题 那两个委员会也有追朔了 会出问题的是 出席但是没有追朔的情况 但是管没这问题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25:00
你慢慢凹 基本上这一部分比 违法偷跑监职还无聊算了 你至少要相信顾大主委 他可是吱己人啊他也顶多说程序有改善空间 可没说管 台大 台哥大违法阿就算管单以独董身分干预薪资,只要没违反公司法就好了徐国勇跟教育部只会放话 发个公文来看看阿 不敢 废物阿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3 20:42:00
没有包含 所以偷跑无误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44:00
10月2日 那封是台大回给台哥大的 不是回给管中闵的 顾搞错了5月2日到5月17日 管就是取得校方同意了阿 罚你去看时间表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3 20:52:00
不是校长批准就算数 陈良机说过了校长批准与学校发出同意函是两回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53:00
我猜 台哥大要先取得台大的同意, 才有 聘用 管的合法性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3 20:55:00
法官传证人 当然是相信科技部长的话 不会相信网友说校长批准就算数管应该是逃不掉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0:55:00
但台大直到10月2日才回给台哥大同意函,顾说这点未来要改善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06:00
违法还不抓去枪毙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08:00
我对于为何 台哥大要发函 台大最后回函 也不知其法源所以前面 我是用 我猜头尾掐掉 删掉台哥大发函 跟 台大回函 好像也没啥问题但 多这两道 似乎让徐国勇 黄律师 顾委员 搞得糊涂了老是把 台大回给台哥大的同意函 当成是 回给管中闵的同意函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14:00
该签办表的人事室及研发处意见字段,均有三项以上的勾选项目,契约规定只是其一,且不见得要勾选契约这一项,才可签核兼职规定,且签办表也未明确规定所谓“书面”是指产学合作及学术回馈金契约,台大有声音指教育部过度解读。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16:00
但顾主委最后的讲的 又是正确的 我觉得他前面也可能是装糊涂教育部不敢发公文到台大表示意见 只能当屁放了如果真的没有台哥大发函给台大征求同意的法源那就是台哥大与台大画蛇添足了 坑了徐国勇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1:28:00
补发公文没看过吗? 教育部长临时上任聘书拿到没?如果没拿到那是不是都没有行政权了?国考补发证书看过没? 没拿到证书不能上班? 那有几百万人都违法行政了懂吗? 公文可以后埔,只要注明生效日期即可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34:00
法律上有规定台哥大需要得到台大同意管兼职的证明才能聘管吗如果没有 台哥大发函给台大征求同意管兼职独董 就是画蛇添足被画蛇添足坑杀了吧...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1:00
我只是po新闻上写的说法 他意思应该是不用等契约 牵办表也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42:00
2017/5/17 杨泮池校长签办同意 这不能算书面同意吗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2:00
可以给校长签完 这个就能代表可兼职的“书面” 我猜是这样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43:00
你既然认为台哥大的发函是礼貌性 那台大的回函也是礼貌性了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3:00
其它后续另外办理......但我觉得争这个争不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1:45:00
拜托,现在教育部跟顾都是透过媒体放话,一点行政效力都没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5:00
我只觉得违法兼职 到底是只是记申诫还是能要求到不能当校长?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6:00
为何不直接抓去枪毙管就好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46:00
徐国勇 黄律师 顾主委被礼貌性的发函与回函搞得团图转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1:46:00
已经变成判决了事吗XDDD简单来说现在媒体上说啥都没意义,看公文最准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3 21:48:00
事情很大? 管根本没欺骗犯意 还违法兼职能自己判不能当校长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49:00
管中闵收到的是 台大回给台哥大的副本 这要证明啥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1:54:00
拜托,不用纠结在函上面,重点在签,函只是"通知"台哥大的一种方式,你怎么知道承办人没有先把签影印给台哥大做确认或是用其他方式通知台哥大台大已经同意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1:58:00
但徐国勇 黄律师 顾主委 就是把函当成签阿 他们怎么可能耍笨人家三位都是法律专业呢 怎么可能耍笨 对不对10/2这回函 连本po也中招了 哈哈哈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2:07:00
补发公文需要什么依据...有需要就发阿...不然签好这么久了台大还不发函给台哥大是依据什么?一般普通件公文限办时效七天,所以你看时间表,台哥大来函七天内是不是就签给校长了? 但是校长可能出国或有事公文压着到十七号才批,照理说批完应该马上先签后稿或签稿并陈发文给台哥大了,拖这么久肯定是有其他原因,但重点是校长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2:11:00
接下来是不是还要请台大证明说文件真的是从台大发出的xd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2:11:00
签有批是最重要拿出席审计会议来打管更可笑,谁说一定要是委员才能列席?独董有监督权本来就可以监督公司运作,这哪有啥问题...很多公文程序本来就不是一定要"函"才能当作唯一依据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2:16:00
杨伟中没拿毕业证书也知道自己毕业了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2:16:00
很多机关都有提供表格让民众下载然后传真回复就发生效力难道你要要求每个民众都发书函附表才生效力吗? 不可能嘛同样的道理,机关跟机关之间也有这种关系,校长批完把申请表跟公文影印、扫描或传真给台哥大当依据不行吗? 怪了而且这一整串最大的问题就是根本不关管的事,管已经照规定提出申请,也给校长批完了,程序已经完备,其他事情根本都是台大行政上的事情,不关管的事,现在拿台大的行政疏失来说管违法,到底关管屁事啊...假设台大真的有疏失的话啦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3 22:22:00
纯推楼上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5-03 22:30:00
我没看到台哥大写其他两个委员跟独董一样6/14开始的资料有确切资料提供那就可以再讨论这部分就目前的资料我只看到他在核准兼任那两个委员前有"出席"相关会议,但是独董已经先成立了,所以我的观点是,独董身分出席那些会议没有问题不是这样解释的,公司制度属于公司内部行政规范他可以当独董,但因为台大还没同意,所以才有后面台哥大再行文让管提出兼任委员申请的事情发生这个时候要看管出席那些会议是用什么身分,不是列席就一定是委员,也有可能台哥大委员位子空着没补人,让管事后申请才赋予他这个职位,这个争议在于,难道独董身分不能出席这些会议吗?这就要看该公司内部规范怎么规定,从目前明朗的消息来看,并没有直接关联可以证明管在台大核准前就已经先用委员的身分在执行业务审计委员会系由什么组成你再看清楚一点OK?看不懂就回个看不懂,我再说明证券交易法有规定公司要设"审计委员"这个职务吗? 没有吧证券交易法只说要设"审计委员会"不是吗?然后审计委员会应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吧?他有说审计委员会应设审计委员职务,该职务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吗? 没有嘛所以管是独立董事出席审计委员会有啥问题?台哥大也没违法阿,他让独立董事出席审计委员会有违法吗?所以为什么台哥大事后要让管再申请兼任委员? 可能因为委员在他们公司内部是另订一个职位而且有酬劳所以需要再申请只是这个职位跟独立董事重叠你可能会觉得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啦,但是当你提到法律的时后本来就要用最严谨的方式来解读,这个ISO的稽核是一个道理,很多人很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会自己过度解读你今天要说一个人"有罪"、"违法"那你不用最严谨的方式来证明怎么可以? 现在是侵犯一个人的法益耶证券交易法规定这样本来就只需要这样做就好了啊,不是吗他只叫你要由独董组成审计委员会阿,又没规定委员会内的各个职称是什么,所以还是要回到台哥大内部文件看他们审委会怎么做组织编制,但就是有trouble也不会是管的问题懂吗有问题就是台哥大的问题我看了一下整篇都没提到审计委员,都只说成员,然后成员就是由独立董事组成,就这样,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审计委员是干嘛的,还有为什么需要再另外提出申请,照这样看就不用再提升另外的申请了阿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文件说明了管参加审委会根本没问题阿...
作者: CPer (CPer)   2018-05-04 08:21:00
你猜不能代表是什么意思我是不懂?是台大自己说能代表拔校长跟抓去枪毙意义差不多 都自己决定判刑 蔡小英也认同囉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4 13:55:00
我只能说, 这些问题都是台大的问题, 根本与管无关.而台大遴选会也再次确认这些都符合台大本身的申请流程教育部目前全力打管完全没有施力点也是为什么台大遴选会会反应那么大的原因今天教育部找不出来一条法条反驳台大遴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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