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tholisi (人生は地狱)》之铭言:
: 现在刑法很多罪刑都挂著“人权考量”才改为“无期”、“有期”、“可假释”
: 运毒、贩毒 在日本、中共、东南亚 -> 判死刑、无期占大多数 台湾->有期可假
释
: 故意杀人犯 在日本、中共、东南亚 -> 判死刑为主,无期为辅 台湾->有期可假
释
: 诈骗犯 在日本、中共、东南亚 -> 无期、有期(十年以上) 台湾->五年以下可
假?
: 怪不得近几年,杀人行为愈来愈多、诈骗犯愈来愈多、
: 运毒、贩毒的也有地方民代敢参与、连黑道也敢
: 民进党政府,不考虑把“刑法加严吓阻犯罪行为”,居然还想要“放宽假释门槛”!
: 这个政府根本脑子有问题!
: ※ 引述《coober ()》之铭言:
: : 林这种说法这根本是乱搞
: : 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狱里面都是烟毒犯
: : 真的杀人放火 贪污的 哪来那么多人
: : 一堆烟毒犯把空间塞得满满的 当然问题一堆
: : 所以重点是如何减少烟毒犯
: : 除罪化是一种方向
: : 贩毒当然还是要有罪 而且还得要加重刑期
: : 但吸毒的人 你抓他进监狱干嘛
: : 难道进监狱会改变吗?
: : 我认为改的机率微乎其微....
: : 参考瑞士 葡萄牙做法
: : 除罪化 然后医疗院所提供毒品施打(这点争议应该超大的)
: : 会比较实际 不过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 : 阻力可能不亚于其他的改革
coober说的是吸毒的 不是贩毒的
如果监狱关的是杀人 偷窃的 空间还算够
现在关最多的应该是吸毒的
理论上吸毒应该去勒戒
至于贩毒 应该学学菲律宾